-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厅字〔2006〕 21 号
- 【发布日期】2006-08-08
- 【生效日期】2006-08-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振兴哈尔滨优秀创意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振兴哈尔滨优秀创意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哈厅字〔2006〕 21 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为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引导和激励全市党政机关广大干部职工深入研究探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新方法、新途径,在全市形成鼓励创新、支持创造、参与创意的良好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振兴哈尔滨优秀创意奖”(以下简称创意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凡属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完成承担的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创造性开展工作,实际成效显著的;对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可行性、操作性较强的对策措施,实施后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对机关行政管理工作有重大改革创新,工作作风明显改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明显提高的创新型工作项目,均可参加创意奖的评选。?
二、申报、评选方法?
创意奖评选工作由市委办公厅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参加,并邀请市专顾委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选项目进行评审。参评部门(单位)或个人务于每年8月底前,向市委办公厅提出参选申请,提交近一年来的创意项目,填写参选建议书,提出创意的背景、目的和意义;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实施的总体效果,并提供相关的实据,包括文字、图片、电子文档等资料。参选建议书报送市委办公厅考核处。创意奖每年评选一次,设一等奖、二等奖若干个;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时,凡获创意一等奖的部门(单位)加2分,获创意二等奖的部门(单位)加1分。?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创意奖评选活动,对于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强和改进党政机关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其与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紧密结合起来,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做好创意项目的整理、总结和申报工作。今年首届创意奖申报2005年至2006年8月的创意项目。?
(二)严格把关,注重质量。各地区、各部门(单位)提交参评的创意项目不仅思路要“新”,而且要具有原创性和可操作性;创意项目应有比较完整的创意方案,紧密结合市情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创意项目必须注重实效性,能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试点或推广,经过实践运作可以产生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三)广泛宣传,激励先进。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开展创意奖评选活动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要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刊,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全市每年举办一次创意奖颁奖大会,对获创意奖的地区、部门(单位)或个人给予嘉奖,并在《哈尔滨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刊登评奖结果和获奖创意。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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