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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
  • 【发布单位】上海市
  • 【发布文号】上海市人民政府第33号令
  • 【发布日期】2004-08-30
  • 【生效日期】2004-08-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

(2004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33号令发布)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

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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