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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北京市主要大街重点地区清洗粉饰建筑物立面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北京市
  • 【发布文号】京政办发[2006]43号
  • 【发布日期】2006-07-11
  • 【生效日期】2006-07-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北京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北京市主要大街重点地区清洗粉饰建筑物立面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北京市主要大街重点地区清洗粉饰建筑物立面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6]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切实贯彻《北京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14号),全面落实《北京市城市环境建设规划》,在北京2008年奥运会前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适应奥运会期间对城市环境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的《北京市主要大街重点地区清洗粉饰建筑物外立面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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