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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0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综〔2006〕24号
  • 【发布日期】2006-06-21
  • 【生效日期】2006-06-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0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0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哈政综〔2006〕2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哈尔滨市200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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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

哈尔滨市200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我市200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把握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有利时机,抓住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体制问题,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力争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为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更加注重改革和发展的紧密结合,以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着力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体制机制问题;更加注重改革的规范化推进,及时将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用制度确立下来;更加注重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平稳推进。?

二、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市直部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理顺职能分工,提高行政效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依法推进管理重心向区、县(市)下移。调整被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职能的机构及人员编制。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此项工作由市编委办牵头)。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机制及行政监督机制,完善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和评估、决策听证和公示、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办、研究室和市监察局牵头)。建立健全应对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管理体制和机制(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办牵头)。?

(四)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国家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完善改革措施,进一步做好与国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衔接工作。深化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分配制度和用人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推进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配套政策。加快市直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完善以市编委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五部门为管理主体的“五联动”管理。落实转企改制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工资基数和比例、离退休计发待遇、退休审批部门“四不变”的政策规定(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编委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三、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五)积极推进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围绕建设机械制造、医药、食品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要求,抓紧研究提出全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推动国有资本向龙头骨干企业、优势产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培育壮大一批品牌号召力强、技术创新能力强和市场应变能力强的大企业集团(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国资委、市经委牵头)。?

(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加快制定出台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试行办法,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出台《哈尔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融资管理办法》,加强国有资产重大项目管理(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国资委牵头)。?

(七)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初步完成哈轴集团、东轻公司等重点国有企业改制。强力推进哈建工集团、哈供排水集团、公交企业以及哈物业供热集团等企业改制。稳妥推进哈工程机械厂、变压器厂和电缆厂等企业渐进式改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妥善解决改制遗留问题(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国资委牵头)。?

(八)加快股份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公司管理层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董事会建设方面迈出实质步伐(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国资委牵头)。?

(九)扎实推进市属国有工业企业厂办大集体改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批复》(国函〔2005〕88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改制目标和责任分工,把握好企业改制方案制定、职工安置、资产债务处置和产业发展等关键环节,全面启动市属国有工业企业厂办大集体改制工作(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国资委牵头)。继续深化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

(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效绩评价体系,完善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快制定哈尔滨市市管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薪酬核准制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初步建立起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开展业绩考核和效绩评价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国有企业效绩评价的方法和途径,运用评价结果引导企业经营行为。深化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个人收入与岗位责任、贡献和企业效益紧密挂钩、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衔接、收入分配能增能减的分配调控机制(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国资委牵头)。?

(十一)进一步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和《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哈发〔2005〕5号)(此项工作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提高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担保能力;安排1000万元,用于设立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选择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强、吸纳劳动力能力突出的企业大户,建立与市级领导联系直通车制度。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社会服务体系、资金扶持担保体系、维权体系和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将哈尔滨市个体私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哈尔滨市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体制、政策、环境等重大问题(此项工作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

四、进一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十二)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继续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逐步改革现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适时开展乡村债务清理核实和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农委牵头)。?

(十三)进一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继续推进和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基地和外派劳务基地建设试点(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强化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大力拓展外向型劳务输出经济。抓好30万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力争转移110万人,实现劳务总收入45亿元,农民年人均劳务收入900元(此项工作由市农委牵头)。?

(十四)大力加强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鼓励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引导农民以入股形式开展紧密型合作或松散、半松散型合作,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组织好各级业务骨干和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培训,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此项工作由市农委牵头)。?

(十五)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深化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公司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购销市场化机制,发展社会多元粮食收购主体,培育粮食收购大户,组建市、县(市)粮食购销集团。发展粮食订单收购和购销一体化经营。扩建和完善现有粮食批发市场,新建粮食物流中心(此项工作由市粮食局牵头)。?

(十六)继续深化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完善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扶持康金、王岗、团结、西集、宾西、拉林、小岭、周家等试点镇加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发展各次产业和各类市场。推动呼兰区向康金镇下放部分经济管理权限试点(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

五、大力发展现代市场体系?

(十七)加快地方资本市场建设。积极推进外资银行和国内股份制银行在哈设立分支机构和开展金融业务。加快推进市证券登记公司向股权登记托管中心转变。依托股权登记托管中心和产权交易中心,建立地区性股权融资市场,探索建立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交易和机构投资者退出机制(此项工作由市金融办牵头)。?

(十八)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继续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适应新形势的征地补偿办法,健全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逐步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和裁决机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土地交易市场秩序,扩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范围,完善交易程序。加快培育矿业权市场,大力推进探矿权、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提高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招、拍、挂比例(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十九)健全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以“一站式”服务平台为重点,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加强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和农民工的职业技术培训。大力发展各类劳务中介组织。继续清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和各种阻碍劳动力流动的不合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动力争议协调机制。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二十)进一步加强人才市场建设。加强人才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大力发展社会中介服务,加强对人才中介服务组织的监管。探索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化服务(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牵头)。?

(二十一)大力发展产权市场。进一步健全产权市场功能,强化“一站式”服务。加强产权市场监管,规范产权交易程序,加大对场外交易的查处力度(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国资委牵头)。?

(二十二)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加快推进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费价格改革,将水资源费计入供水成本。改革农业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完善农业水费计取办法,推行“终端水价制”,实行计量收费(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水务局、环保局牵头)。稳步推进煤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推进工业供热出厂价格改革,研究制定《煤热价格联动实施办法》(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供热办牵头)。?

(二十三)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抓好政府诚信建设,对涉及社会经济领域的重大事项,实行专家咨询论证、专业机构评估和依法审核制度。加强商业城信和企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数据库,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对企业信用实行等级评定。全面开展公民诚信建设,规范公民诚信行为。建立健全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此项工作由市信息产业局、工商局牵头)。?

(二十四)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建立统一开放和竞争有序的市场。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逃骗税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市场法规建设(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科技局牵头)。?

六、深化财政和投融资体制改革?

(二十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建立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制衡机制。扩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范围,启动286个市直单位第二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市对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改革试点。制定稳步推进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实施方案(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

(二十六)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严格实行备案制、核准制和审批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并完善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推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市场化运作,实行建设和管理政企分开(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

(二十七)积极推进企业直接融资。有效利用境内外上市融资渠道,推进企业上市融资。积极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此项工作由市金融办牵头)。?

七、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二十八)深化外贸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口岸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口岸工作协调机制。全面推进电子口岸和“大通关”建设。进一步减少外贸行政审批事项。大力培育对外贸易经营主体。实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

(二十九)完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36号),加强对外资的产业和区域投向引导。制定出台关于鼓励外商建立研发中心的规定。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此项工作由市经合促进局牵头)。?

(三十)完善“走出去”管理机制。制定出台实施“走出去”战略指导意见,建立推进“走出去”战略实施的工作机制。完善对外投资服务体系和协调机制,建立境外投资风险回避和投资安全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从事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

八、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三十一)努力扩大就业再就业。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精神,继续推进“促进再就业行动”,加强就业和创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强化就业再就业工作责任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促进就业再就业长效机制。城镇就业再就业力争安置10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万人,“4050”人员再就业1万人(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三十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做好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已经退休人员享受基本生活费资格认定、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和养老金调整工作。基本养老保险新增5万人,企业覆盖率达到86%。确保当期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三十三)推进失业保险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哈尔滨市市区企业并轨人员进入失业保险暂行办法》(哈劳社发〔2005〕121号),平稳推进3万名并轨人员进入失业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建立失业预警机制,有效实施失业调控。依法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新增5万人,覆盖面达到88%,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三十四)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将市区自由职业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围。研究医改前关、停、破产且无存续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探索、研究少年儿童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保险办法。修订《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建立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财政支持机制,统一实行省离休干部医疗政策。新增参保人员7万人,覆盖面达到68%(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三十五)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工伤保险相关政策,继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积极吸收三资、民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参保,有序推进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参保,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参保,新增参保人员8万人(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三十六)加快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制定出台《哈尔滨市职工供热费补贴实施办法》,将采暖补贴由“暗补”变为“明补”。完善城市供热保障制度,制定出台《哈尔滨市城市供热保障实施办法》,明确保障政策、范围、标准、资金管理和核发办法(此项工作由市供热办、财政局牵头)。?

九、全面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领域体制改革?

(三十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推进汽车电子、信息产业、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新医药和食品安全等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加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建立健全产学研合作机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深化科研机构改革,推动开发类科研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公益类科研机构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支撑能力(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

(三十八)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和布局。深化教育教学和办学体制改革,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教育思想、体制、内容和方法创新。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责任,建立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促进城乡、区域教育等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

(三十九)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4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积极推进政企、政事和管办分开,加快电影公司系统转企改制步伐,建立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国发〔2005〕10号),放宽对申办文化经营项目的限制,完善审批备案制度,积极引进社会资本进入文化市场。继续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此项工作由市文化局牵头)。?

(四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提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在公立综合医院进行转换运行机制试点,探索建立“平价医院”和“平价病房”,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不断完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筹资机制和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卫生资源结构,大力发展社区医疗,加快建立新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

十、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生产安全型社会建设?

(四十一)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积极开发和推广清洁生产、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宾西经济开发区进行循环经济试点。在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华尔化工有限公司、东轻公司等10家企业推进中水回用试点。完成5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确保哈尔滨利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投入使用。推进国环医疗垃圾处理场试运行。在哈发电厂、哈药集团等30家企业开展节能工程建设(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建立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强制性淘汰制度(此项工作由市经委牵头)。研究制定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价格和财政补贴政策(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财政局牵头)。?

(四十二)加快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噪声治理、生态环境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和循环经济示范等“六项重点工程”。实行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成《哈尔滨市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哈尔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和《哈尔滨市水污染防治办法》的立法调研(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

(四十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实施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及持证上岗制度,对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认证和使用许可制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监控体系和预警体系。建立对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整改、对高危行业进行控制的宏观安全监控体系和对企业现场生产过程、设施设备运行进行控制的微观安全监控体系。建立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承担机制(此项工作由市安全办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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