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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卫生部关于表彰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发布单位】卫生部
  • 【发布文号】卫疾控发[2006]219号
  • 【发布日期】2006-06-13
  • 【生效日期】2006-06-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卫生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卫生部关于表彰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卫生部关于表彰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卫疾控发[2006]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疾病。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结核病的流行和蔓延,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肩负的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全国广大结核病防治工作者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维护人民健康为宗旨,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农村为重点,与时俱进,勇于创新,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积极推进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努力实现《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中期目标和全球结核病控制阶段性目标,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并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引导和激励广大结核病防治工作者更加积极地投身于结核病防治工作,卫生部决定,授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等355个单位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王撷秀等1497名同志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卫生部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开拓进取,为我国结核病防治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卫生部号召全国医疗卫生工作人员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团结一致,奋发进取,克服困难,扎实工作,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而共同奋斗。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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