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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建设部关于做好第五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质函[2006]161号
  • 【发布日期】2006-06-09
  • 【生效日期】2006-06-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建设部关于做好第五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做好第五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建质函[2006]16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勘察设计企业:

为了增强广大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引导激励他们在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中积极践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不断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水平,我部决定今年开展第五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第五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0名。请各地区、各单位按照修订后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要求,认真做好第五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推荐申报工作。请将申报材料于2006年8月31日前报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联系人:赵宏彦 刘 铮

电 话:010-58933767 传真:010-58933257

地 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附 件:1、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
2、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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