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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快市内六区分散住宅平房拆迁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天津市
  • 【发布文号】津政发〔2006〕055号
  • 【发布日期】2006-06-03
  • 【生效日期】2006-06-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天津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快市内六区分散住宅平房拆迁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快市内六区分散住宅平房拆迁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政发〔2006〕0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快市内六区分散住宅平房拆迁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三日


关于加快市内六区分散住宅平房拆迁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进一步巩固创模成果,争创卫生和园林城市,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市内六区分散住宅平房(以下简称住宅平房)现状,现就加快市内六区住宅平房拆迁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巩固创模成果,创建国家卫生和园林城市,落实市委八届九次全会提出的“站在新起点、再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的工作要求,加快住宅平房拆迁步伐,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市内六区住宅平房拆迁任务,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住宅平房拆迁要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海河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重点项目相结合,与巩固创模成果、创建国家卫生和园林城市相结合,采取“带、包、促、扶”的方法:“带”就是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带动”住宅平房拆迁;“包”就是由各区“包死”住宅平房动迁安置任务;“促”就是以土地整理“促进”重点难点住宅平房拆迁;“扶”就是以优惠政策“扶持”住宅平房拆迁安置,举全市之力,确保按时完成住宅平房拆迁任务。

二、责任目标

(一)全市住宅平房拆迁目标。

两年基本完成市内六区住宅平房拆迁332万平方米,其中:平房297万平方米,简陋楼房35万平方米,涉及拆迁居民总计14.4万户。占地5000平方米以上小片住宅平房133片,281万平方米,12.1万户。零散点住宅平房1205处、51万平方米,2.3万户。

2006年计划拆迁住宅平房170万平方米,其中小片住宅平房拆迁61片、137万平方米,零散点住宅平房拆迁33万平方米。

2007年计划拆迁住宅平房162万平方米,其中小片住宅平房拆迁72片、144万平方米,零散点住宅平房拆迁18万平方米。

(二)市内六区住宅平房拆迁责任目标。

按区划分住宅平房拆迁责任目标为:南开区应完成住宅平房拆迁15万平方米;河西区应完成住宅平房拆迁23万平方米;和平区应完成住宅平房拆迁27万平方米;河东区应完成住宅平房拆迁65万平方米;河北区应完成住宅平房拆迁96万平方米;红桥区应完成住宅平房拆迁106万平方米。

住宅平房拆迁量较小的南开、河西、和平三个区力争在2006年完成,住宅平房拆迁量较大的河东、河北、红桥三个区在2006、2007两年内基本完成。

(三)投资整理单位住宅平房拆迁责任目标。

按投资整理单位划分责任目标为:建设投资公司负责拆迁住宅平房87万平方米;海河公司负责拆迁住宅平房82万平方米;市土地整理中心负责拆迁住宅平房71万平方米;环投公司负责拆迁住宅平房48万平方米;滨海市政公司负责拆迁住宅平房20万平方米;市房产总公司负责拆迁住宅平房17万平方米;地铁公司负责拆迁住宅平房7万平方米。

三、相关政策

现存的住宅平房大多是房屋密度大、住房面积小、居住条件差的项目,采取以下扶持政策促进住宅平房拆迁。

(一)土地整理的相关政策。

1.取得土地整理计划并与相关区签订总体拆迁协议的土地整理单位,采取“土地封闭贷款”形式的,可以核发土地使用证(白证)。涉及集体土地拆迁的,应先办理用地手续。涉及抵押查封的,应先解除抵押查封。拆迁范围确定后,停止办理房地产抵押。

2.为实现城市总体规划,住宅平房地块拆迁周边有条件的单位用地可以一并拆除整理,纳入拆迁地块整理计划。

3.投资整理单位拆迁多块平房地块的,可以进行总体算账;总体平衡有困难的,可以采取新地整理与旧地拆迁相结合的办法算账。对于建绿地地块的拆迁费给各区补助60%。

(二)动迁的相关政策。

1.经济适用房在满足社会需求的前提下,经批准各区可以回购经济适用房,定向用于住宅平房拆迁户安置使用。

2.零散点住宅平房拆迁后,在规划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以建设具有公益性、社区服务、商业网点等公建用房,提高社区服务功能;零散点住宅平房拆迁后不能规划建设的,要建绿地。

(三)安置拆迁群众的相关政策。

1.拆迁住宅平房,采取货币补偿和实物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建设100万平方米与住宅平房拆迁安置相适应的小户型、低总价的定向还迁安置经济适用房。住宅平房拆迁安置用房建设相关政策比照市政府批转的《天津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定向安置用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办法》(津政发〔2005〕51号)的经济适用房建设政策执行。

2.廉租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向住宅平房拆迁倾斜,优先安排。住宅平房拆迁户具有本市户口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3.拆迁出租公有住宅平房(包括单位自管产) ,产权单位自行安置承租户的,拆迁单位对产权单位进行货币补偿。如产权单位不负责安置承租户的,由拆迁单位负责安置,公有住宅产权补偿费的30%补偿给产权单位,70%补贴给被拆迁户。公有住宅房屋由住户保管自修的,产权补偿费不补偿给产权单位,其70%补贴给被拆迁户,30%作为拆迁特困救助资金。

4.住宅平房拆迁临时过渡补助费由各区制定标准,经市拆迁办批准后执行。符合经济租赁房申请条件,且实行期房定向安置的拆迁户,在拆迁过渡期限内,可以申领招租补贴。

5.对住宅平房拆迁中符合经济租赁房申请条件且实行定向实物安置的家庭,一次性交齐购房款有困难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单位可以采取“以租代售”方式安置拆迁户,拆迁户应将拆迁补偿安置费全额和租房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购房款,所欠房款应在5年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该家庭可享受招租补贴,期满后招租补贴停止发放。(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6.拆迁整理地块中涉及集体土地村民住宅房屋拆迁的,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统一由房地产市场评估确定,全部用于村民的补偿安置。村民委员会负责村民补偿安置的,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拨付给村委会;村委会不承担拆迁补偿安置的,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直接补偿被拆迁村民。

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地块整体审批房屋拆迁许可。地块整理单位持征地房屋拆迁公告、被征收房屋及用地的评估报告和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方案等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住宅平房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平房拆迁指挥部,全力搞好协调和推动工作。市平房拆迁指挥部下设拆迁推动组、建设规划组、安置保障组和拆迁整理组,日常工作由市拆迁办负责。

(一)市平房拆迁指挥部组成和职责。

市平房拆迁指挥部由副市长陈质枫任总指挥,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吴延龙任副总指挥,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肖云、总经济师段宝森、市建委副主任张顺民、市市容委副主任王金铎、市规划局副局长尹海林、市物价局副局长焦应法任指挥,市土地整理中心、建设投资公司、海河公司、环投公司、地铁总公司、滨海市政公司、房产总公司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市平房拆迁指挥部主要负责协调解决各区、投资整理单位在住宅平房拆迁中的疑难问题;研究补偿安置政策和办法,组织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推动市内六区两年内基本完成住宅平房拆迁任务。

(二)市平房拆迁指挥部各组成员和职责。

拆迁推动组主要负责协调难点问题,推动拆迁进度,统筹安排指挥部会议议题,督办落实指挥部决定事项等,由市拆迁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

建设规划组主要负责还迁房选址、规划、计划等前期工作,由市国土房管局计划处、土地资源处、市建委房地产处、市配套办、市规划局规管处和用地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

安置保障组主要负责廉租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定向安置用房的统一配租、销售和使用管理,落实安置房源,由市国土房管局房改处、房地产市场处、市住保办和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

拆迁整理组主要负责落实住宅平房拆迁的统一政策,制定拆迁补偿指导价格,协调各投资整理单位和相关区尽快达成协议,汇总统计土地整理报表、资金测算、拆迁委托合同等,由市拆迁办、土地整理中心、建设投资公司、海河公司、环投公司、地铁总公司、滨海市政公司、房产总公司的部门负责人参加。

(三)市内六区住宅平房拆迁组织领导机构。

市内六区要相应成立平房拆迁指挥部,由区长任指挥,主管副区长任副指挥,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本区住宅平房拆迁任务的落实;研究住宅平房拆迁的补偿标准;统一和相关投资整理单位协商拆迁协议价格;加强住宅平房拆迁工作的领导,解决拆迁难题,推动拆迁进度。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平房拆迁改造是落实“十一五”规划、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巩固创模成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的需要,是老百姓享受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成果、提高生活居住条件的需要。全市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增强信心,下定决心,千方百计完成住宅平房拆迁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任务。各区政府是住宅平房拆迁的责任主体,要向市政府递交责任书。主要领导要负全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指挥,把这项工作当成一项大事来抓,层层抓好落实;要以招商引资的姿态,积极和投资整理单位搞好协作,进一步确定拆迁四至范围,核定拆迁量,尽快达成协议,组织实施拆迁;要讲求信用,包死任务、包死时间,举全区之力做好动迁工作;要妥善做好拆迁群众的安置工作,落实住房保障措施,认真做好拆迁信访工作,既要确保按时完成拆迁任务,又要确保和谐稳定,把好事办好、办实。

(三)筹措资金,落实责任。各投资整理单位是住宅平房拆迁的投资主体,也要向市政府递交责任书。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从天津建设发展的大局着眼,从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实际行动着手,积极参与平房拆迁改造;要设立专门部门,明确责任人;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合理安排,分步实施,并报市平房拆迁指挥部备案;要尽快与相关区核定拆迁任务量,申报拆迁计划,签订拆迁委托协议,落实拆迁任务;要积极筹措资金,保证拆迁资金及时到位,确保按时完成拆迁责任目标。

(四)凝聚合力,保驾护航。住宅平房拆迁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配合。建设、规划、国土房管、市政、园林、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凡涉及到的审批程序等问题,要一路绿灯,提高工作效率;供热、电力、自来水、煤气等配套部门要主动上门服务,全面落实住宅平房拆迁相关扶持政策;同时,要积极争取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的支持,保证总体拆迁进度。

(五)发挥住房保障作用,妥善安置拆迁群众。住宅平房拆迁户大多数是中低收入的群众,要从解决房源问题入手,住房保障政策向住宅平房拆迁倾斜,符合政策条件的,廉租房有一户保一户,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有一户补一户,积极筹划建设定向安置还迁经济适用房,满足拆迁安置需求,同时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二手房收购力度,为住宅平房拆迁安置提供房源保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六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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