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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05年度小城镇经营管理明星乡镇和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的决定
  • 【发布单位】洛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6-05-24
  • 【生效日期】2006-05-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05年度小城镇经营管理明星乡镇和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的决定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05年度小城镇经营管理明星乡镇和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的决定




2005年,各县(市、区)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小城镇管理、不断优化环境、招商引资、凝聚人气,全市小城镇经营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了一批明星乡镇和先进集体。为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授予栾川县庙子乡等15个乡镇为小城镇经营管理明星乡镇,宜阳县丰李镇等15个乡镇和偃师市小城镇经营管理办公室等4个单位为先进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乡镇和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学习先进乡镇的经验,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小城镇经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2005年度小城镇经营管理明星和先进单位名单

先进单位名单

一、明星乡镇(15个)

栾川县 庙子乡、合峪镇

偃师市 诸葛镇、顾县镇

孟津县 麻屯镇、会盟镇

新安县 北冶乡

宜阳县 柳泉镇、白杨镇

伊川县 水寨镇、酒后乡

汝阳县 付店镇、小店镇

嵩县 车村镇

洛宁县 上戈镇

二、先进单位(19个)

宜阳县 丰李镇、寻村镇

偃师市 高龙镇、首阳山镇

孟津县 常袋乡

新安县 石井乡、铁门镇

伊川县 吕店乡

汝阳县 上店镇

嵩县 大章乡、闫庄乡

洛宁县 下峪乡、马店乡

栾川县 三川镇

洛龙区 白马寺镇

偃师市小城镇经营管理办公室

宜阳县小城镇经营管理办公室

栾川县小城镇经营管理办公室

汝阳县小城镇经营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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