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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科学技术部关于废止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有关文件的通知
  • 【发布单位】科学技术部
  • 【发布文号】国科发政字〔2006〕150号
  • 【发布日期】2006-05-23
  • 【生效日期】2006-05-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科学技术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科学技术部关于废止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有关文件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废止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有关文件的通知

(国科发政字〔2006〕1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下列有关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文件予以废止:
原国家科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科发政字[1997]326号);科技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 <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办法> 的通知》(国科发政字[1998]171号);科技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科发政字[1999]351号);科技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科发政字[2000]255号)。

以技术成果出资入股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不再经科技管理部门认定。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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