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
  •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 【发布文号】发改价格[2006]873号
  • 【发布日期】2006-05-17
  • 【生效日期】2006-05-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

(发改价格[2006]8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加强和改进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把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作为价格工作的重要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要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提高干部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制定体现农民意愿、符合农民利益的具体实施意见,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请各地将贯彻执行的具体情况于8月底前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

附:关于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