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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和口号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土资源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6-04-25
  • 【生效日期】2006-04-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土资源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和口号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和口号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今年6月25日是第十六个全国“土地日”,也是《土地管理法》颁布二十周年纪念日。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全社会来关注我国土地资源的国情,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树立人们的土地资源忧患意识,增强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国土资源部决定,自2006年4月25日至5月20日,面向社会开展2006年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口号有奖征集活动。

一、应征稿件要求

1.应征稿件应标明主题(1条)和口号(1至10条)。

2.文字要简洁明快、响亮有力、易于上口。主题、口号每条控制在20字以内。

3.主题和口号要围绕“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体现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4.口号要围绕主题,全面诠释主题的内涵。

5.应征者须注明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二、奖项和奖励

主题征集设立一等奖一名,入围奖10名。口号征集设立

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组织奖10名。

所有获奖个人将获得全国“土地日”纪念品一套以及由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部分获奖者将被邀请参加主题及口号发布仪式和颁奖仪式。组织奖获得者将由活动组委会颁发证书。

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进行,部成立由部办公厅、宣传教育中心、中国国土资源报社、信息中心组成的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部宣传教育中心。此项活动得到了神华乌海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大力支持。希望各地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征集活动,通过这一活动宣传好、落实好“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联系人:赵友蓉郝小波

电话:(010)6655798766557989

传真:(010)6655797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

邮编:100812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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