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南京市拆除违法搭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发布单位】南京市
  • 【发布文号】宁政发〔2004〕167号
  • 【发布日期】2004-08-12
  • 【生效日期】2004-08-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南京市拆除违法搭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南京市拆除违法搭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宁政发〔2004〕16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拆除违法搭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南京市拆除违法搭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城市违法搭建侵占公共活动空间,影响城市市容市貌,损害城市文明形象,不仅是城市管理的难点,也是市民举报和媒体曝光的热点。为此,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拆除违法搭建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拆违法搭建、迎十运盛会、创优良环境、建美好家园为主题,把专项整治作为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和迎接十运盛会的有力抓手,作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公共利益的有效途径,作为转变城市管理理念、拓展城市管理思路的探索创新。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突出重点,坚持以块为主,坚持有情操作,充分发动群众,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拆除一批影响市容市貌和居民生活的违法搭建,创造一个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拆违指挥部,市长蒋宏坤任总指挥,市人大副主任徐正荣、市政府副市长戴永宁(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协副主席吕庆继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计委、建委、口岸委,法制办,市公安局、信访局、民政局、司法局、监察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市容(行政执法)局、房产管理局、园林局、交通局、水利局、广播电视局、建工局、公安消防局、市政公用局、规划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地铁指挥部,市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各区政府,南京铁路分局
相关领导和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管领导,以及南京警备区主要领导。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张东毛兼任办公室主任,曹劲松、周金良、何德忠、张嵩年、王鹏善、闵一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5个专业组:综合协调组、宣传教育组、政策法规组、计划督查组和安全稳定组。

各区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挥、协调本辖区拆违工作。

三、整治重点

根据“迎接十运会、建设新南京”城市建设发展目标,重点拆除“三片三线三带”的违法搭建:

“三片”――河西新城区,中山陵园风景区,“十运会”场馆及运动员驻地周边区域;

“三线”――城市进出口道路沿线,铁路及地铁沿线,河道沿线;

“三带”――明城墙风光带、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道路两侧地带、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域和居民院落内部及周边地带。

四、责任分工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拆违指挥部统一部署,专项整治重心在区政府。根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谁违建、谁拆除”的原则落实拆违责任。

(一)拆违工作责任分工

1、省、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企事业单位、驻宁部队和驻宁高校用地红线范围内各类违法搭建的拆除由本单位负责,各单位主管部门督促落实,各所在区政府协助、配合;

2、待建工地、在建工地红线范围内违法搭建的拆除由地块业主单位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和市建工局按各自职责督促落实,各所在区政府协助、配合;

3、河西新城区及周边地区违法搭建的拆除由建邺、鼓楼、下关和雨花台区政府按辖区分别负责,市河西指挥部协助、配合;

4、中山陵风景区内违法搭建的拆除由玄武、栖霞区政府按辖区分别负责,市中山陵园管理局协助、配合;

5、公路和城市进出口道路沿线和机场、港口、车站等重点窗口地带违法搭建的拆除由各所在区政府按辖区分别负责,市计委,市交通局、市政公用局,市口岸委按职责协助、配合;

6、铁路及地铁沿线(包括地面运行和地下运行所有路段)违法搭建的拆除由各所在区政府按辖区分别负责,南京铁路分局、市地铁指挥部按职责协助、配合;

7、河道及桥梁控制范围内违法搭建的拆除由各所在区政府按辖区分别负责,市市政公用局和市水利局按职责协助、配合;

8、沿明城墙风光带违法搭建的拆除由各所在区政府按辖区分别负责,市建委、市文化局协助、配合;

9、城市主次干道、街巷道路两侧、新建社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域和居民院落内部及周边地带违法搭建的拆除由各所在区政府按辖区分别负责;

10、城市地下水、电、气管道上违法搭建的拆除由各所在区政府按辖区分别负责,市市政公用局、江苏供电南京分公司协助、配合;

11、影响消防安全,阻塞消防通道违法搭建的拆除,由各所在区政府按辖区分别负责,市公安消防局协助、配合;

12、“十运会”场馆、运动员驻地周边及其他地段违法搭建的拆除由各所在区政府按辖区分别负责。

(二)保障工作责任分工

1、市委宣传部扎口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市广播电视局和南京报业集团协助做好有关宣传活动。

2、市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专项整治效能进行监控和指导、规范和监督执法程序和执法纪律。

3、市法制办,市司法、信访局负责做好专项整治中的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司法保障、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等工作,汇编拆违专项整治法律法规指南。

4、市公安局及城警支队负责制定紧急情况处置预案,依法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

5、市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房产、工商、市容、公安交管局负责落实特殊困难群体低保、就业、住房等安置措施。

6、市规划、国土、房产、市容局负责对有争议的违法建筑进行界定和确认;市建委,市规划、市政公用、国土、房产、园林局负责指导、配合和督促拆违后的市政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

五、方法步骤

根据“充分酝酿、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方针,按照先党政机关后社会团体;先党员、干部后居民群众;先经营性、舒适型违建后困难应急型违建;先新搭建违建后历史形成的违建;先自拆后强拆的顺序进行。

第一阶段:2004年7月15日至7月31日,为调查摸底阶段。组织对违法搭建的普查摸底,制定拆违整治方案,确立首批及滚动拆除整治重点,制定各项政策和各种预案;建立健全指挥和管理网络,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筹措整治经费,做好整治启动前各项筹备工作。

第二阶段:2004年8月1日至8月16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市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开展宣传动员,出台相关政策,发布《通告》和《致市民一封信》,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各区、街道深入社区、街巷进行动员,发放宣传品,使广大市民明确专项整治的意义和工作目标,支持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各区积极做好拆违准备。

第三阶段:2004年8月16日至9月30日,为拆违实施阶段。8月16日开始,在限期拆除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依法组织强拆。

第四阶段:从2004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为拆违攻坚及检查评比阶段。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对前期遗留的老大难、钉子户,依法组织拆除;做好拆违现场清理,及时清运垃圾,硬化、绿化、美化环境,落实长效管理责任制;组织检查、验收,开展达标区和达标街道评比,进行拆违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拆除违法搭建专项整治是市委、市政府一项重大举措。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专项整治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把专项整治作为下半年一项重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专抓专管。区政府要担负好主战和督战之责,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前所未有的力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实施、人大、政协加强监督、单位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拆除违法搭建专项整治的攻坚战,全面改善城市市容环境面貌。

2、依法行政,强化督查

根据《城市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101号令)、
《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市政府20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市、区规划、行政执法等部门要按职责依法做好违法搭建的认定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和执法规定组织实施拆除。

各区政府、各部门,特别是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从8月16日起,各区指挥部要每日上报拆违进度表,每周上报整治工作简报;市指挥部成立督查小组,分派各区,加强市区联动,定向定点督办。建立拆违问责制度,市、区组织、纪检和行政监察部门介入专项整治,对整治过程和效能进行监督,对违反纪律为违建户说情或充当“保护伞”的人员,要追究责任。此次专项整治将纳入“金陵市容杯”、“建设南京有功单位”等市级城建和城管年度先进评比序列,并采取一票否决制,整治工作不力或发生重大问题的单位,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3、有情操作,确保稳定

各区、各部门要精心准备,科学合理地选择首批拆违项目,做到首拆必成,首战必胜,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要严格按政策法规办事,疏堵结合,积极引导,有情操作。各区要提前做好稳定工作预案,对矛盾突出的抗拆案件,要妥善处理,防止简单粗暴,激化矛盾。要落实好各项帮扶救助政策,确保不因专项整治出现困难群众无房可住、确保不因专项整治导致困难群众生活无保障、确保不因各项工作不到位出现恶性事件。

4、资金保障,市区共担

对列入此次市拆违整治范围的,市政府拨付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各区政府也要相应安排拆违工作专项资金,以化解矛盾,调动各方积极性。管好用好市政府下拨的专项资金,切实保障资金使用到位。

5、舆论引导,营造氛围

抓好舆论导向,集中力量、集中时段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大力宣传政府进行专项整治的决心和政策;大力宣传违法搭建对城市形象和居民的危害;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对创建文明城市和举办十运会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后城市的新面貌、新景观;公开曝光一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及个别暴力抗法事件。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专项整治任务顺利完成。

6、长效管理,巩固成果

各区要切实抓好拆违专项整治后的市政设施建设、绿化工作和长效管理,及时在拆违区域按规划要求建设道路、市民小游园、小广场、小绿地等城市配套设施,并纳入正常维护管养;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举报违法行为,通过慎密、长效的管理监控,防止习惯性“反弹”,铲除违建死灰复燃的土壤,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使南京的市容市貌明显改观,城市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