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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6]86号
  • 【发布日期】2006-04-17
  • 【生效日期】2006-04-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6]8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的领导,积极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成立福建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福建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汪毅夫(副省长)

副组长:杨 平(省卫生厅厅长)

方彦富(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群心(省发改委副主任)

王永礼(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方成义(省委编办副主任)

郑祖宪(省教育厅副厅长)

周 瑛(省民政厅副厅长)

汤昭平(省人事厅副厅长)

赖诗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知瑞(省建设厅副厅长)

阮诗玮(省卫生厅副厅长)

方 群(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李德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春官(省物价局副局长)

李继新(省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黄毅敏(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福建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由阮诗玮同志兼任。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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