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6]82号
  • 【发布日期】2006-04-13
  • 【生效日期】2006-04-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闽政办[2006]8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鉴于机构、人员变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 委员:汪毅夫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主任委员:王耀华 省政协副主席
宋闽旺 省文化厅厅长
方彦富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玉辉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委 员:刘群心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杨 辉 省教育厅副厅长
余险峰 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副厅长
卢士钢 省公安厅副厅长
陈进暖 省民政厅副厅长
薛育卿 省司法厅副厅长
陈小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林耀华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家祥 省建设厅副厅长
祝君强 省交通厅巡视员
吴章云 省水利厅副厅长
檀云坤 省农业厅副厅长
兰思仁 省林业厅副厅长
潘崇奎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郑维荣 省旅游局副局长
苏炎灶 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
张 帆 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江敦岚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局长
庄景辉 厦门大学教授
汪征鲁 福建师范大学副校长
徐 通 福武警福建总队政治部副主任
王昌太 武警福建边防总队副总队长
郭邦彪 福州海关副关长
许新生 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 琮 福建博物院院长
郑国珍 省文物局副局长

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宋闽旺同志主持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郑国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如成员单位人事发生变动,均由分管领导接任委员会相应职务。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