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
  •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国家环保总局
  • 【发布文号】发改运行[2006]609号
  • 【发布日期】2006-04-13
  • 【生效日期】2006-04-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

(发改运行[2006]6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建设厅(委)、商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质监局、环保局:

水泥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原材料。近年来,我国水泥工业发展很快,但存在总量过剩、结构不合理的矛盾。推进结构调整是“十一五”期间水泥工业重大而艰巨的任务。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及国务院颁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精神,结合当前水泥工业发展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详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国 土 资 源 部
建 设 部
商 务 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
国家环保总局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