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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6〕23 号
  • 【发布日期】2006-04-04
  • 【生效日期】2006-04-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6〕23 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制定的《哈尔滨市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方案》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四日?

哈尔滨市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 ?

(2006年4月4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规办和省整规办工作部署,坚持以发展市场经济为核心,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紧紧抓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为我市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新秩序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设定的指标要求,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力争实现以下6方面目标。?

(一)主要产品质量抽样检验合格率指标。主要农产品(农业产出品和初级加工产品)合格率达到85%;食品合格率达到80%以上;药品抽验率不低于25%;建材合格率达到80%;农资产品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80%;商品房合格率达到95%。?

(二)规则及标准实施指标。获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QS认证)的企业数量占全市同类规模企业总数45%以上;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种植养殖生产总量比上年提高30%;餐饮业、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2%;药品生产企业GMP达标率达到100%;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覆盖率达到100%;政府部门办公软件正版化普及到区县。?

(三)信用体系建设指标。市政府部门信用信息数据库所汇集的企业数量达到80%,研究出台建立个人信用信息记录实施方案,主要市场领域初步建立起市场信用体系。?

(四)现代流通方式指标。采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经营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0%。?

(五)案件查处结案率指标。当年行政执法部门立案查处结案率完成87%,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六)社会满意程度比上年明显提高。 ?

三、重点工作和任务 ?

(一)深入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继续实施《全国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加强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的整治。强化对农药残留、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等食品源头污染的整治。加强食品加工环节整治,严格食品上市主体资格审查、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前置审批规定、严格检查进入市场食品质量,对60种以上的食品实行质量监督检查,全市每月重点抽查食品不少于6类。实行食品质量追究责任制,加强食品流通监管,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开展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扩大食品检测范围,监测品种要达到40种以上。督促大中型综合批发市场、食品专业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主要经营场所设立检测室,指导经营者加强自检,强化食品退市管理。 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监管,强化对全市饭店、宾馆、学校、托幼所、建筑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供餐场所食品原料的监管,对全市餐饮业、食堂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全市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健全食品加工企业信用等级档案。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和回访督查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举报投诉网络,建立“12315”投诉举报站。 ?

2.深入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创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在8区11县(市)开展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化(GAP)和认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监测范围覆盖全市辖区的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定期发布监测信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诉工作,力争大中型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0%。?

3.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强化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及与许可内容相关的监管工作。全面强化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职能。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及量化评定结果要达到100%;建立健全学校卫生档案,实现档案化管理,建档率达到100%。建设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体系,力争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体系覆盖面达到90%,各区、县(市)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率达到80%,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率达到100%。此项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农委、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局、公安局、畜牧局、商务局、供销社、建委和各区、县(市)政府予以配合落实。 ?

(二)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1.制定实施《哈尔滨市保护知识产权2年行动计划》。确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确定保护知识产权阶段性目标,逐步构建行政与司法保护并重、权力人维权、行业自律、中介机构参与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各区、县(市)政府和全市大中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推进知识产权“百强”培育工程。搞好全市企事业单位专利制度建设,加大对全市企事业单位专利申请扶持力度。?

2.完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各区、县(市)政府要成立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协调机构,建立举报、公告、统计通报等工作制度,构建具备“信息服务、案件督办、数据统计、状况评价、信息预警”等功能的网络平台,开通中英文“哈尔滨市保护知识产权网”。积极争取进入全国30个创建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城市序列。建立市知识产权投诉服务中心,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强化案件督办。此项工作由市知识产权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工商局、新闻出版局、公安局、建委、经委、农委、信息产业局、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区、县(市)政府等相关单位配合落实。 ?

(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

1.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重点遏制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领域欺诈行为泛滥的势头。加强对商业欺诈行为的监控,逐步完善反商业欺诈的法规体系。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和跨行业的反商业欺诈预警监管、执法协调和社会联防体系。构建反商业欺诈预警监管信息平台,实现相关信息互联互通和联合监管。?

2.贯彻落实商务部《在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实施方案》,集中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治理。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经营单位进行自查自纠,主要以商品(服务)购销环节为重点,核查经营成本,对照标准,自我纠正,自我整改,自觉依法经营。要严肃查处商业贿赂行为,重点查处涉及国家公务员在商业活动中收受贿赂以及在政府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坚决遏制商业贿赂的蔓延。进一步规范各类市场交易行为,大力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进出口物流监管,切实加强对跨国(境)商业贿赂的打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汽车配件、卷烟、酒类等产品及其商标、包装物等违法行为。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单位配合落实。?

(四)严厉打击传销行为?

坚决取缔“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入门费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公开处理并严惩传销的幕后组织和策划者,加强对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出租房屋的管理,严厉惩治为传销人员提供仓储、培训场所和住所的不法房主。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商务局、监察局、公安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房产住宅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落实。?

(五)结合行业特点,搞好其他专项整治?

1.开展涉车和涉农市场专项整顿。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遏制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和“毒鼠强”反弹势头。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机及其配件和向农村贩卖假冒伪劣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行为,推动放心农资和其他工业品下乡,改善农村生产和消费环境。规范农村经纪人的行为,加强对农村消费者维权的宣传教育,完善农村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和保护机制。上述工作由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组织落实,市公安局、农委、经委、供销社,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检察院等单位配合落实。?

2.加强对涉税、土地、物价等方面违法问题的整治。严格进出口物流监控,严厉打击货运渠道价格瞒骗以及加工贸易和减免税货物进口中的各类走私活动,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强化税收征管。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和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充分利用CTAIS系统和“一户式”综合数据管理系统中的纳税人信息,有针对性地实施税务稽查,增强稽查工作的准确率。取缔地下钱庄和变相期货市场,加强对大额资金和可疑外汇资金流通的监控,打击和防范逃汇、套汇和洗钱行为。整顿土地、建筑、文化、房地产市场和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化肥价格、医药价格、涉农收费和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抓好安全生产,把各项安全监管责任和工作落实到位。上述工作分别由市国税局、地税局、商务局、建委、国土资源局、房产住宅局、物价局、卫生局、文化局、供销社、教育局、安全办和相关金融机构组织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设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配备得力人员,负责组织好本地区相关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各相关责任单位对所负责的领域发生重大问题负全责。要进一步完善《哈尔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定期考核,逐步建立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效果有考核的行政执法体系。?

(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要建立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联系制度。通过召开各责任部门联席会议等形式,听取各专项组的工作汇报,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三)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各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同作战。各区、县(市)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形成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协调配合机制,确保各项整顿和规范任务的完成。?

(四)健全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要研究制定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等办法,对进出口商品(服务)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国际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等领域,要制定防止商业贿赂的政策措施和办法。积极探索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效能。要搞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与案件移送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移送刑事犯罪案件,杜绝以罚代刑、以罚代管现象的发生。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权利人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情况。要建立与外商企业和省内大中型企业沟通、对话机制。?

(五)加强舆论宣传,发挥监督作用。坚持对内宣传与对外宣传、日常宣传与深度报道、反面曝光与正面引导、传统手段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相结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围绕食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商业欺诈、打击传销等工作内容,制定专门的工作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促进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健康发展。要制定《哈尔滨市开展争创“诚信兴商”标兵单位(先进单位)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价格计量信得过”、“价格诚信”、“守合同重信用”、“质量诚信”和“诚信纳税”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群众团体的社会监督作用,制约侵权行为,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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