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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核定2006年度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TCA)生产配额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文号】环函〔2006〕116号
  • 【发布日期】2006-03-27
  • 【生效日期】2006-03-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核定2006年度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TCA)生产配额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核定2006年度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TCA)生产配额的通知

(环函〔2006〕116号)




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对甲基氯仿生产实施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公告》(环发〔2004〕303号)的规定,我局现核定你公司2006年度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TCA)生产配额,并发放生产配额许可证。企业生产配额量见附表。

你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生产配额组织生产,由公司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公司执行生产配额情况进行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2006年度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TCA)生产配额表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全国2006年度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TCA)生产配额表

单位:吨

企 业 名 称
2006年度配额

ODS值
ODP值

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 780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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