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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护林保胶先进市县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发布单位】海南省
  • 【发布文号】琼府〔2006〕15号
  • 【发布日期】2006-03-17
  • 【生效日期】2006-03-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护林保胶先进市县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护林保胶先进市县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琼府〔2006〕1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在2005年护林保胶工作中,各市、县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护林保胶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橡胶产品管理,严厉打击偷胶毁林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力地维护了橡胶生产的经营秩序,促进了橡胶产业的持续、健康、稳步发展。为树立榜样、鼓励先进,省政府决定对2005年度护林保胶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县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市县
一等奖:昌江黎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
二等奖:东方市、琼海市、儋州市。
三等奖:定安县、乐东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亚市。
二、先进个人
符海斌(白沙黎族自治县党委)、张波(东方市党委)、陈泽(琼海市党委)、蒲宏志(儋州市护林保胶办公室) 、王勇(海南省垦区公安局)。
希望受表彰的市、县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护林保胶工作新业绩。其他市县要以先进市县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加大护林保胶工作力度,为维护橡胶生产秩序、加快发展橡胶产业而努力。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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