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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河北省2006年全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要点
  • 【发布单位】河北省
  • 【发布文号】冀政〔2006〕16号
  • 【发布日期】2006-03-06
  • 【生效日期】2006-03-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北省2006年全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要点

河北省2006年全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要点

(冀政〔2006〕16号 2006年3月6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同意《2006年全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6年全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要点

2006年全省国企改革与发展工作的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六字方针,围绕全面实现国企改革第三步战略目标,坚持“两增、两减、两分”改革思路,突出“发展、改革、稳定、安全”四大主题,抓住有利时机,以大型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和加快垄断行业改革为重点,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坚定不移地推进国企改革,以发展引领改革,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为抓手,以培育股权多元化大型企业集团为目标,全力打造集约效益型、自主创新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经济安全型、人际和谐型企业,充分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全面提高国有经济影响力和带动力,努力把全省国企改革发展整体推进到一个新水平,为我省“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做出积极贡献。

一、加大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力度,全面提高产权制度改革成效

以产权多元化为重点,大力深化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促进国有企业更快更好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唐钢集团组建步伐,切实发挥集团优势;推进邯钢集团改革发展;实施华药集团与DSM公司各个层面的合资合作。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国有独资企业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造和重点完成省工贸、省外贸资产经营公司所属二级公司股份制改革工作。以贯彻《公司法》为契机,对国有独资企业依法进行公司制改造。

大力推动现有股份制企业改造升级。鼓励已有部分资产上市的企业通过增资扩股等方式把优良主营业务资产注入上市公司,进而逐步实现整体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认真抓好邢钢境外上市工作。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抓好邯郸钢铁、开滦精煤等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加快省级投融资企业改革重组步伐,促进地方金融企业健康发展。

继续深入推进“两分”工作。抓住国家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相关政策延长的机遇,拓宽思路,深化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拓展分离办社会的领域,积极探索多种有效分离途径。配合中央在冀企业做好分离办社会工作。

认真搞好全省国企改革工作的综合协调。在基本完成改制任务的基础上,深化市县属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指导各设区市培育一批具有区域特色、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认真督导、集中力量做好省直厅局属企业改制收尾工作。加强对全省国企改革的监督检查,指导好改制后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已改制的企业认真组织一次“回头看”,督促落实改革措施,充分发挥改革后的体制机制优势,并转化为发展优势。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国有资产评估和国有产权转让行为。改制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严格职工代表大会和厂务公开民主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改制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加强改制后企业职工安置备付金的监督管理。

二、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全面提高国有经济影响力和带动力

以规划引导改革,围绕我省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目标,抓紧编制“十一五”期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专项规划,加快结构调整,形成国有经济的合理布局,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做强做大。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构建钢铁、煤炭、医药化工、地方投融资企业、流通业、建筑施工业、旅游服务业等板块核心竞争力为重点,引导和鼓励产业关联度高、具有优势互补和战略协同效应的企业,加快联合重组步伐,努力打造一批产权多元化的大集团,使其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快培育和发展开滦、金牛能源、峰峰等大型煤炭骨干企业集团,进一步优化全省煤炭资源的战略配置。鼓励企业积极参加煤炭资源丰富地区的开发,加强对中小矿山的整合重组。创新国有资本运作方式,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改组。抓紧组建专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积极稳妥地实施利用开发银行贷款推进国企改革发展项目,在加快资本流动、破解债务难题、推进企业改制、促进企业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继续做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号)精神,抢抓政策机遇,切实抓好已批政策性破产项目的实施,认真做好八宝山、牛儿庄煤矿破产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大开滦、峰峰和井陉、兴隆矿务局政策性破产工作力度。对符合破产条件的省物产、省粮油、省汽车、省工贸、省外贸资产经营公司等所属企业,加大依法破产力度,加快国有困难企业退出市场步伐。

三、加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力度,全面提高国有企业机制活力

以贯彻执行《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为契机,更好地推进企业建制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把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研究制订《加强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指导意见》,积极开展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改革,健全外部董事制度,改变一些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集决策、实施、监督等多项权责于一身的状况。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加快在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中补选适当数量的职工董事以及在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监事会成员中依法补选职工监事的进程。结合企业实际,深入细致地做好国企改制后治理工作,确保企业改制后真正转换经营机制。

继续改进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和任用方式,积极探索党管干部与市场选聘相结合的有效方法。研究制订《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工作规程》和《企业领导人员任职试用期暂行办法》,推进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工作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进程,推进企业领导班子年龄、文化和专业结构优化和改善。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快企业人才的培养、任用,为推进国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完善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制度。认真实施《省政府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积极稳妥探索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方式,逐步规范企业负责人职位消费,加强和改进对企业收入分配的调控。

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深化国企改革、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党建工作新机制。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和机制,形成党组织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适应的领导体制与运行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探索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和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机制基础。规范和理顺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引导大型企业集团本部向战略决策中心、财务决算中心、资本运营中心的方向转变。完善企业内部决策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增强集团公司控制力。继续推动企业用工、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健全企业自主用工、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市场化用工机制,积极推进企业管理人员公开竞聘、择优聘用和实行定期考核及任期制度。

四、加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力度,全面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

牢牢把握实现更快更好发展这一主题,综合运用企业经营者业绩目标考核等办法,指导和督导国有企业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开展自主创新,大力发展节约型经济和循环经济,大力推进企业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积极支持国有企业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发挥表率作用。鼓励企业继续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建立健全技术开发体系,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积极实施品牌经营战略,力争尽早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造就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品牌。继续深化科研企业改革,推进产学研联合,加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引导企业加大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提高企业的装备水平和工艺水平。

大力倡导建立节约型企业。根据我省“十一五”期间产业发展定位,组织开展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活动,引导冶金、化工等行业企业积极探索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全面推进清洁、环保生产。加快企业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强化与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对标”工作,切实提高高耗能企业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

引导企业创新管理理念,广泛吸收新的管理信息,不断创新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企业战略管理、风险管理、财务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并注意运用信息化水平提升管理档次和水平。支持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大力改革创新组织体系,减少管理层次,压缩职能机构,提高企业对市场的反应速度和满足用户的能力。

五、加大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力度,全面提高国有资产有效监管水平

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认真贯彻实施已出台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规章,加快制订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加强对企业案件纠纷处理工作的规范和协调。推进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大力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做好国资委系统“五五”普法启动工作。

进一步完善国企规划发展工作体系。建立企业发展战略顾问制度。探索建立所出资企业投资风险管理系统,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估制度的试点工作。研究制订河北省国企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建立和更新监管企业利用外资项目库。

进一步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办法,优化考核指标,加强分类指导,强化监测分析,严格责任追究,更好地发挥业绩考核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的导向作用。正式实施对企业负责人的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进一步完善产权股权监管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做好全省企业国有产权的界定和产权关系的梳理工作,在开展省属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登记、授权经营和授权持股方面力求取得新突破。研究制订《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规范》。严格选择确定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产权交易机构,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进场交易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进一步完善国有出资人财务监督体制。健全企业财务统计报告体系,完善企业财务预决算管理,加强企业利润分配管理,做好重大财务事项监控和风险防范工作。完成清产核资收尾工作,全面核实企业国有资产数量。探索建立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为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提供制度保证。

进一步完善外派监事会工作体系。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补充、修改、完善监事会工作的配套文件,调整监事会职责定位,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充分发挥外派监事会作用。加强与审计、纪检、财务等其他监督方式的协调与合作,将监事会的监督检查与国有资产的监管结合起来,强化出资人监督。

进一步完善创建和谐企业工作体系。大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加大新闻宣传力度,为国企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做好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加强信访稳定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强化国资委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树立特色明显、运作规范、企业信赖、政府满意的特设机构形象,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转变作风,服务企业。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以更加振奋的精神和更加扎实的作风,把全省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抓得更紧、更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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