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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校园健康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卡漫・中国校园安全行动”的通知
  • 【发布单位】中国校园健康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布文号】中健办字[2006] 002号
  • 【发布日期】2006-03-05
  • 【生效日期】2006-03-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校园健康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卡漫・中国校园安全行动”的通知

中国校园健康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卡漫・中国校园安全行动”的通知

(中健办字[2006] 0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集团公司)、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工委、教育厅(教委)、司法厅(局)、农业厅(局)、文化厅(局)、卫生厅(局)、质检局、广电局(厅)、体育局(委)、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办: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振兴中华民族的希望所在。目前我国在校生有2亿多,校园安全工作不仅关系到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青少年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是每个学校、家庭及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了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中国校园健康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国校园健康行动--卡漫・中国校园安全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近年来,青少年安全问题日益严峻。据不完全统计,我国15岁以下的青少年每年因疾病、车祸、火灾、水害、自杀、他杀等原因造成意外伤害死亡的人数近50万。这些潜伏在日常生活当中、随时可能降临的横祸,与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加强青少年的安全教育已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重要问题。

2005年10月,中国关工委、教育部、司法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部、质检总局、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办等单位联合推出了"中国校园健康行动"大型公益活动。"卡漫・中国校园安全行动"是中国校园健康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导和帮助青少年远离各种危害,安全健康成长的一项宣传实践活动。

二、指导思想

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召开的"全国中小学安全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 以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主题活动为载体,从校园和社会两个层面,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理念,倡导安全、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安全技能,开创校园安全教育工作新局面。

三、活动主题

携手安全 共创美好明天

四、活动口号

营造安全环境,呵护青少年成长

五、活动时间

"卡漫・中国校园安全行动" 将利用十年左右的时间,采取主题宣传活动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一)每年3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二)每年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

(三)每年11月,"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纪念"。

六、组织机构

成立"卡漫・中国校园安全行动"办公室,负责该项目的整体策划、组织实施和相关活动的开展,并对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进行统一协调。"卡漫・中国校园安全行动"办公室设在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七、活动内容

●建立"卡漫・中国校园安全志愿者联合会",动员和组织有爱心、有热情、有奉献精神的社会人士,在全国大中小学开展系列安全教育活动,为青少年安全健康成长提供指导和服务。

●针对青少年的兴趣和特点,征集青少年喜爱的"卡漫・中国校园安全" 卡通形象,作为校园安全教育的统一形象和标识,增强青少年的安全意识。

●以卡漫形象为原型,拍摄、制作系列公益广告片和《安全为天》等宣传教育系列短片,在学校及各地电视台播放。

●向全国万所学校赠送安全宣传海报、《外星人卡漫与卡毕》安全教育读本及"青少年安全指导手册"和光盘。

●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实施纪念"及每学期开学、安全危害高发期、特殊事件期间组织互动宣传活动。

●组织开展安全主题活动征文和知识竞赛;征集青少年喜爱的童谣及歌曲,并在全国青少年中组织传唱。

●举办校园安全论坛,建立"中国青少年安全教育"示范基地。

●在机场、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的自动扶梯安装青少年安全警示装置。

●向全国万所学校及体育场馆赠送安全急救设备。

●为全国青少年网络安全提供指导与服务。

●为学校安全负责人提供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培训。

●开展"卡漫无线安教计划",构建家长与青少年便捷的互动平台,掌握最新的安全教育资讯。

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搭建为青少年安全提供服务的爱心平台,团结一批有爱心、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探索公益项目发展的新模式,实现该项目的良性循环。

八、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开展"卡漫・中国校园安全行动"的重要意义,做到各司其职、责任到人,把每项工作落到实处,营造一种"关爱青少年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2、各地要重视和加强对校园安全的新闻宣传。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为开展"卡漫・中国校园安全行动"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可通过专栏、专题、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青少年安全教育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创造安全环境。成年人要用自己的模范行为为青少年做表率。

3、各地区、各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并从实际出发,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并对相关活动给予支持。

附件:"卡漫・中国校园安全行动"办公室及联系方式

中国校园健康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3月5日


附件:

"卡漫・中国校园安全行动"办公室及联系方式

主 任: 陈 英 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副秘书长

副 主 任: 李建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

工作人员: 韩 涛 黄贵海 吴凤仪 袁丽慧 李晶龙 倪先林 张 磊

办公地点: 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海淀区厂洼5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东城区兴华东里9号楼)

联系电话: 010-68432889 68432884

010-64463640 51290961

联 系 人: 韩 涛 黄贵海

网 址: http://www.carman.org.cn

邮 箱: Mail@carman.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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