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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农业部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 【发布单位】农业部
  • 【发布文号】农办科[2006]5号
  • 【发布日期】2006-02-05
  • 【生效日期】2006-02-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农业部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农业部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农办科[2006]5号)




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及有关部属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逐步实现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部项目实施情况,我部研究制定了《农业部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科技教育司。

附件:农业部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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