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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协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引进工作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浙江省
  • 【发布文号】浙政办发〔2006〕17号
  • 【发布日期】2006-01-27
  • 【生效日期】2006-01-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浙江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协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引进工作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协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引进工作意见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6〕1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协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引进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第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实现“走出去”和“引进来”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提高我省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国内引进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一)我省开展国内引进工作的现实基础和发展前景。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期间,我省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跳出浙江、发展浙江,主动接轨上海,积极参与西部开发、东北振兴和中部崛起,已基本形成对内全面开放和深度合作的格局。省际间领导协调磋商机制的建立,为加强国内合作、开展国内引进工作构筑了平台;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国内引进工作,初步建立相对完备的工作体系;许多企业通过在全国范围的科技、人才、管理、信息、金融、市场等方面的投资、交流与合作,已基本形成了扩大国内引进的渠道和网络;在外浙商关心家乡发展,反哺家乡建设,项目、资金和技术的回流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但经济发展中的一些结构性、素质性矛盾尚未从根本上得到缓解,粗放型增长方式没有根本转变,经济结构不尽合理,资源要素和生态环境制约较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培养人才的任务十分紧迫。进入新时期,我省要加快发展,必须在更高的层面、更宽的领域,提升国内合作与交流的规模和水平。加强国内合作、扩大国内引进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协调发展要求的具体实践,是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加强国内引进工作,对我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将发挥积极作用,对我省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将发挥积极作用,对我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充分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将发挥积极作用。

(二)国内引进工作的总体思路。

国内引进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体制机制创新、社会协调发展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调,企业为主、市场运作,分类指导、合力推进的原则,着力构建由吸引国内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来浙江投资建设和科技开发、吸引在外浙商回归回报家乡、人才引进等为主要内容的国内引进工作体系,并积极在外构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战略资源基地,加快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步伐。

(三)国内引进工作的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省要依托有利条件和良好基础,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区位优势、块状特色产业优势、城乡协调发展优势、生态优势、山海资源优势、环境优势和人文优势,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做好国内引进工作,提高国内引进工作的能力和档次,提高引进工作的规模和效益,提高引进工作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十一五”期间,要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先进企业,引导一批在外浙商回归发展高端产业,扩大和深化一批战略资源基地建设,引进和转化一大批高新技术,引进和培养一大批优秀人才。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一)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为目标,以优化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围绕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全面开展国内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资的主攻方向,以国家级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著名民营企业和高科技企业为重点,着力引进重大工业项目,提升我省制造业层次,发展优势产业群;着力引进高新技术项目,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引进基础设施项目,有效缓解基础设施瓶颈;着力引进高效农业项目,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着力引进循环经济项目,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着力引进现代服务业项目,提高服务业水平。进一步拓宽招商引资领域,鼓励我省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与具有技术、品牌、市场等优势的企业进行联合和嫁接,提升企业和产业竞争力。

(二)组织引导在外浙商回归。

充分发挥在外浙江企业联合会(商会)的网络优势,以在外浙商为主体,以“乡情、亲情、友情”为纽带,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强对在外浙商的联络、指导与服务,全面实施以鼓励和吸引在外浙江商人回乡投资创业为主要内容的“浙商回归工程”,重点引导资本、资源、人才、信息、技术等优质要素的回流,大力支持回归浙商参与山海协作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促进浙江经济和“浙江人经济”联动发展。

(三)大力引进优秀人才和科技成果。

以引进人才团队和核心技术为关键,全面提升我省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培养和引进一批学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具有组织领导重大科技创新活动能力的创新领军人才;一批具有较强组织创新能力的学科、技术带头人;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研究开发骨干。研究制定优惠条件,吸引国内著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优秀人才来浙兴办高新技术企业,兴办教育分支机构,参与高新产业的发展。大力推进国家级科研分支机构与我省企业实现各种形式的联合、协作、互补,形成新型“产学研”、“产销研”一体化机制,为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优势互补创造条件,以促进更多科技成果在我省转化。

(四)建立完善战略资源合作基地。

发展与资源富集省份政府间的关系,形成资源开发规划和重大合作事项对接制度、定期交流和协调机制,促进与资源富集省份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资源合作伙伴关系。

鼓励矿产开发和矿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购买矿产权独资开发或与当地合作开发,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矿产资源,优化我省的矿产资源供应结构。鼓励我省企业到资源富集地区开展合作,建立能源、原材料开发和初加工基地。积极探索异地开发、定向开发、定向供给等多种形式,缓解我省重要资源制约。

三、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一)切实加强对国内引进工作的组织领导。

认真编制国内引进工作的规划,实现国内引进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把国内引进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协调国内引进工作的年度计划、重大举措和重要事项;把国内引进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并作为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各级经济协作部门要充分发挥全国范围内的工作网络、活动平台和各种联络协调机制的优势,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综合、指导、服务职能,统筹协调相关资源,有机整合各方力量,扎实推进国内引进工作。

(二)构筑国内引进的工作载体。

充分运用国内和省内的合作交流平台,服务于国内引进工作。把省际间的党政领导重大互访考察活动与国内引进活动有机结合,为国内引进提供领导层面的沟通渠道;积极参与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等活动,扩大提高我省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双向互动能力;积极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有关活
动,推进我省接轨上海、面向长三角的引进工作;每年召开一次浙商大会,并与年度浙商论坛、联合会(商会)年会、反哺家乡活动结合起来,使之成为组织引导在外浙商回归的盛会;把山海协作工程系列活动、浙洽会、西博会、义博会等省内重大会展活动与国内合作与引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构建我省对内对外开放、内资外资共引、内贸
外贸共赢的平台。要坚持“引导为主,服务为本”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做好国内引进工作的水平,日常工作和重大活动相结合,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传统方法和现代手段相结合,切实提高国内引进工作的实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国内引进的专题活动,尤其是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发挥各类中介组织、民间组织的积极性,综合运用各种方式开展国内引进活动。

(三)加强国内引进工作的促进机制建设。

建立和完善省际间合作交流的各类协调会议制度,做好国内引进的推动和协调工作,促进条块联动、省市联动、部门联动。建立国内引进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做到有目标、有任务、有措施、有考核。建立国内引进重大项目服务机制,对新引进的重大项目,要促进快引进、快投入、快产出,对已投产运行的重大项目,要切实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国内引进工作的政策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对内开放政策。完善国内引进项目的法律保障工作,为引进项目提供维权服务,营造“亲商、富商、安商”的良好环境。

(四)做好国内引进的各项基础工作。

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及时把握国内引进工作的宏观形势、政策环境、发展态势及需求,积极开展重大课题的前瞻性研究,为国内引进工作提供决策依据。进一步加强“三网三库”建设(“三网”即省际间政府联系网、省内外企业联络网、省内各地各部门联动网;“三库”即数据库、信息库、项目库),各级经济协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国内引进的统计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反映我省国内引进工作的总体情况,提供全方位服务。完善在外浙商商会网络,强化其联络、服务、指导功能,为在外浙商反哺家乡服务。有计划地开展国内引进的宣传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和典型示范,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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