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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州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文〔2006〕3号
  • 【发布日期】2006-01-20
  • 【生效日期】2006-01-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州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州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穗文〔2006〕3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为加强领导,确保公务员法在我市顺利实施,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广州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审议全市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方案,研究修改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重大政策、配套法规、讨论、审议公务员实施工作的重大任务及项目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沈柏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邬毅敏(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江云(市人事局局长)
余耀胜(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郭锡龄(市财政局局长)
罗京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杜和平(市编办副主任)
王卫国(市人事局副局长)
于绍文(市纪委常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江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余耀胜、王卫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统战部、市人事局等单位抽调。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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