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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
  •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文〔2006〕2号
  • 【发布日期】2006-01-10
  • 【生效日期】2006-01-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

(穗文〔2006〕2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鉴于部分领导工作变动,经市委同意,现对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组 长:苏志佳(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副组长:张桂芳(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邬毅敏(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吴树坚(市法院院长)
陈武(市检察院检察长)
吴沙(市公安局局长)
张灼民(市纪委副书记)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办公厅,负责承办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灼民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1名副职和市纪委秘书长组成。

特此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二○○六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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