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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清流莲花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扩建泰宁峨嵋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文[2005]628号
  • 【发布日期】2005-12-30
  • 【生效日期】2005-12-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清流莲花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扩建泰宁峨嵋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清流莲花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扩建泰宁峨嵋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

(闽政文[2005]628号)




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建立清流莲花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明政文〔2004〕130号)和《关于泰宁峨嵋峰省级自然保护区扩区和功能区调整的请示》(明政文〔2004〕7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新建清流莲花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扩建泰宁峨嵋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现予发布。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抓紧做好划界立标工作,逐步增加投入,完善自然保护区配套设施,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水平。

附件:《清流莲花山、泰宁峨嵋峰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范围》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清流莲花山、泰宁峨嵋峰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范围

一、清流莲花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位于清流县北部,主要保护对象为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由莲花山片和温家山两部分组成,地跨清流县3个乡镇(温郊乡、东华乡、嵩溪镇),5个行政村(温郊乡的温家山村,东华乡的大路口村,嵩溪镇的青溪村、青山村和塘背村)。莲花山片:地理坐标东经116°51′51″―116°54′33″,北纬26°12′52″―26°15′40″;东至赤家尾、西临得同坑、南靠禾仓前、北接金罗判;面积1177.9公顷,其中核心区693.9公顷,缓冲区124.9公顷,实验区359.1公顷。温家山片:地理坐标东经117°01′19″―117°02′55″,北纬26°14′30″―26°16′39″;东至艮背、西临井坑背、南靠旱坑、北接拱龙顶;面积544.0公顷,其中核心区127.2公顷,缓冲区28.9公顷,实验区387.9公顷。

二、泰宁峨嵋峰省级自然保护区

位于泰宁县西北部,主要保护对象为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森林生态系统。地跨泰宁县新桥乡、杉城镇、大田乡;地理坐标东经117°00′―117°06′,北纬26°56′―27°03′;东与杉城镇接壤,西邻建宁县,南为大田乡,北接新桥乡。总面积5418.16公顷,其中核心区2055.7公顷,缓冲区1536.3公顷,实验区1826.16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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