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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工作规范
  • 【发布单位】商务部
  • 【发布文号】商配发[2005]707号
  • 【发布日期】2005-12-28
  • 【生效日期】2005-12-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商务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工作规范

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工作规范

(商配发[2005]7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重点省会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规范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工作,实现发证业务的标准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和《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招标细则》及相关规定,商务部制定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工作规范(暂行)》(商配发[2005]37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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