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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延迟实施GB 8368-2005《一次性使用输液器重力输液式》等三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文号】国食药监械[2005]619号
  • 【发布日期】2005-12-19
  • 【生效日期】2005-12-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延迟实施GB 8368-2005《一次性使用输液器重力输液式》等三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延迟实施GB 8368-2005《一次性使用输液器重力输液式》等三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5]6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归口单位:

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 8368-2005《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重力输液式》、GB 8369-2005《一次性使用输血器》和GB 18458.3-2005《专用输液器 第3部分:一次性使用避光输液器》三项国家标准的实施日期调整为2006年7月1日。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延迟GB 8368-2005《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重力输液式》等3项国家标准实施日期的复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延迟GB 8368-2005《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重力输液式》等3项国家标准实施日期的复函

国标委农轻函[2005]70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医疗器械司《关于延迟GB8369―2005〈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重力输液式〉等三项医疗器械国家标准实施日期的申请》(食药监械函[2005]7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GB836S―2005《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重力输液式》、GB8369―2005《一次性使用输血器》和GB 18458.3―2005《专用输液器第3部分:一次性使用避光输液器》3项国家标准的实施日期调整为2006年7月1日。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二○○五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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