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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
  • 【发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发布文号】劳社部发[2005]30号
  • 【发布日期】2005-12-09
  • 【生效日期】2005-12-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

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

(劳社部发[2005]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国发 [2005]35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精神,我部提出实行五项计划和一项行动。现将其中两项计划即:《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和《能力促创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落实目标任务,抓好组织实施。请各地于2006年1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报我部培训就业司。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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