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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贵州电网公司的决定
  • 【发布单位】贵州省
  • 【发布文号】黔府发〔2005〕25号
  • 【发布日期】2005-12-08
  • 【生效日期】2005-12-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贵州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贵州电网公司的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贵州电网公司的决定

(黔府发〔2005〕25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电网公司:
2005年,在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南方电网公司的正确领导下,贵州电网公司在电网负荷屡创新高、生产建设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圆满完成了迎峰度夏工作和500KV鸭溪――贵阳线路(以下简称“鸭贵线”)开断π接入息烽变工程会战任务,为贵州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为“西电东送"战略的顺利实施和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充分展现了贵州电力战线职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为此,省人民政府决定对贵州电网公司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贵州电网公司再接再厉,确保电网安全运行,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全省电力系统要向贵州电网公司学习,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奋斗、扎实工作,为保障“西电东送”战略顺利实施和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再立新功。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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