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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70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12-06
  • 【生效日期】2005-12-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70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70号




现将经我局考核,获得向中国出口牛精液资格的荷兰牛精液生产中心名单予以公布。其出口资格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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