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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运动员参加第十届全国运动会获省政府表彰的通报
  •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府[2005]53号
  • 【发布日期】2005-11-14
  • 【生效日期】2005-11-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运动员参加第十届全国运动会获省政府表彰的通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运动员参加第十届全国运动会获省政府表彰的通报

(穗府[2005]53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上,我市体育健儿不负全市人民的重托,不畏强手,顽强拼搏,一举夺得金牌18项、银牌15项、铜牌12项,金牌、奖牌、总分在全省各市中均名列第一,取得了在历届全国运动会上的最好成绩,为广东代表团在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实现成绩名列前茅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我市赢得了荣誉。现将我市获省人民政府表彰的运动员名单通报如下:

一、获省政府表彰并给予记一等功的运动员(3名)

张育菲(体操)、周嘉威(游泳)、董文峰(赛艇)。

二、获省政府表彰并给予记二等功的运动员(21名)

汤晓茵(田径)、谭彪(田径)、潘兆伟(跳水)、吴汉雄(击剑)、雷声 (击剑)、马剑飞 (击剑)、赵春生 (击剑)、周汉明 (击剑)、黄耀江 (击剑)、 陈柏杰 (击剑)、李鹏 (体操)、刘禹(游泳)、曲天行(赛艇)、李兴海(赛艇)、张永强(赛艇)、毕成龙 (赛艇)、麦健民 (激流回旋)、张博雨(篮球)、李群(篮球)、王仕鹏(篮球)、陈大伟(篮球)。

三、获省政府表彰并给予记三等功的运动员(30名)

(一)获银牌的运动员(17名):

杨维(羽毛球)、张洁雯(羽毛球)、谢杏芳(羽毛球)、湛栩彬(羽毛球)、余锦(羽毛球)、陈键(羽毛球)、吴云勇 (羽毛球)、朱伟伦(羽毛球)、余锦豪(羽毛球)、康晓(跳水)、陈欣怡(跳水)、林娜(跳水)、谢旭峰(游泳)、邱星阳(射箭)、张金梅(皮划艇)、王秀菱(皮划艇)、陈海霞(赛艇)。

(二)获铜牌的运动员(13名):

伍岭梅(田径)、黄嘉玲(击剑)、植景针(击剑)、蒲慧莹(击剑)、张莹(游泳)、韩天娇(游泳)、黎欣华(游泳)、贾佳(乒乓球)、梁文超(水球)、韩志东(水球)、蔡树力 (水球)、冯振光(水球)、吴婉路(赛艇)。

希望上述受到省政府表彰的运动员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扬顽强拼搏的精神,全力以赴备战2006年第12届省运会、2007年第6届城运会、2008年奥运会和2010年亚运会,力争创造更加优异的成绩。全市人民特别是体育工作者要以他们为榜样,发扬不畏艰难、团结协作、勇于拼搏、开拓进取的精神,为推进广州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和创建全国一流体育强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0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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