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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 【发布单位】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办科函[2005]636号
  • 【发布日期】2005-10-25
  • 【生效日期】2005-10-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建办科函[2005]63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类单位:

根据我部科技工作计划安排,现将申报2006年度建设部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申报的技术领域

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技术与绿色建筑;低能耗、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设领域信息化;城镇规划、建设与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旧城区改造;住宅产业化;化学建材;建筑金属应用;建筑结构与施工;地基基础与地下空间;水处理与污水资源化利用;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建筑机械;大型成套施工装备。

二、科技项目分类

(一)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研究开发项目

(三)示范工程项目

三、选项原则

(一)软科学研究项目

研究建设领域科技发展与改革中的战略性、前瞻性、政策性问题。重点是建设领域宏观形势预测、政策法规制定和体制改革,建设领域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发展战略与规划,企业发展战略与管理方案咨询等重大问题,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研究开发项目

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装备,要求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有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对建设领域整体技术进步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示范工程项目

示范工程项目包括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建筑节能示范工程项目和城市数字化工程示范项目。申报项目可以是拟建、在建的工程项目。

1、科技示范工程项目

符合《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的要求,同时必须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确定的科技示范工程项目。重点开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技术应用示范,以及城镇水务、环卫、供热、市政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行业重大工程技术示范。

其中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技术示范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综合集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保障和信息化等六类技术或其中几类技术应用的综合示范工程,以及采用其中一类技术的专项示范工程。每一类示范技术应是一个完整的技术体系,并明确其中的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节能和信息化专项技术示范工程,按“建筑节能示范工程项目” 和“城市数字化工程示范项目”的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2、建筑节能示范工程项目

(1)低能耗、超低能耗示范工程

根据《建设部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小区)管理办法》(建科[2004]25号)的要求,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初审通过的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小区)。

(2)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城市级示范。

根据《建筑节能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由城市政府或经其授权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申报。

(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城市级示范

根据《建筑节能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由城市政府或经其授权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申报。

3、城市数字化工程示范项目

城市数字化工程示范项目分为5类:数字城市示范工程、建筑领域行业管理信息化示范工程、数字社区示范工程、建设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建设领域信息产品产业化基地示范工程。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城市数字化示范应用工程技术导则》的要求,同时必须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确定的示范工程。

四、申报与管理

(一)申报单位根据申请的科技项目类型分别填写申报书,示范工程项目同时应报送示范实施工作计划和示范技术实施方案。

申报书请从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建设科技》栏目中下载。

(二)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和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工作,并负责《建设部科学技术项目计划》中相应项目的日常管理。请将申报材料于2005年12月31日前送我部科学技术司。

(三)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和示范工作经费由各项目申报单位自筹。

五、联系方式

(一)软科学研究项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和重大装备研究开发项目

建设部科技司科研开发处

电话:010―58933571,电子信箱:kyc@mail.cin.gov.cn

(二)低能耗、超低能耗示范试点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城市级示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城市级示范

建设部科技司建筑节能与新材料处

电话:010―58934548,电子信箱:gjc.liang@mail.cin.gov.cn

(三)信息化研究开发项目和城市数字化工程示范项目

建设部科技司综合与信息处

电话:010―58934535,电子信箱:linyong@mail.cin.gov.cn

(四)科技示范工程项目

建设部科技司综合与信息处

电话:010―58933823,电子信箱:dinght@mail.cin.gov.cn

通讯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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