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科技厅关于科技强警示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
  • 【发布文号】内政办字〔2005〕312号
  • 【发布日期】2005-10-20
  • 【生效日期】2005-10-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内蒙古自治区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科技厅关于科技强警示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科技厅关于科技强警示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5〕312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自治区公安厅、科技厅《关于科技强警示范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科技强警示范建设的实施意见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科技厅 二○○五年九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3号)和《全国公安机关2003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