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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海洋石油现场安全管理状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安监总司函海油字〔2005〕60号
  • 【发布日期】2005-09-29
  • 【生效日期】2005-09-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海洋石油现场安全管理状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海洋石油现场安全管理状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安监总司函海油字〔2005〕60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加强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经研究,拟定于2005年10-11月对海洋石油现场安全管理状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HSE管理体系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 建设项目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情况;

(三) 海洋石油专业设备检验与发证检验制度执行情况;

(四) 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运行情况;

(五) 承包商作业责任划分与现场监督管理;

(六) 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

二、检查方式

检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检查对象以现场作业单位为主,并抽查作业现场、作业过程和作业人员。必要时观摩现场应急演习。

三、 检查组成员

检查组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及其各分部、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四、 检查要求

(一) 请被检查单位为检查组成员提供必要劳动防护用品,提供陆岸到油田的交通工具,并准备汇报材料。

(二) 请海油分部、石化分部、中油分部统筹安排好其他工作,选派3-4人员参加检查。

具体行程另行通知。

联系人: 孙隆福

联系电话:010-64463038(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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