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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 关于加强食物与营养咨询指导工作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天津市
  • 【发布文号】津政办发〔2004〕049号
  • 【发布日期】2004-07-08
  • 【生效日期】2004-07-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天津市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 关于加强食物与营养咨询指导工作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
关于加强食物与营养咨询指导工作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4〕04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农委《关于加强食物与营养咨询指导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OO四年七月八日


关于加强食物与营养咨询指导工作的意见


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改善我市居民食物结构,提高居民营养和健康水平,促进农业产业和食品工业科学、协调发展,现就加强我市食物与营养咨询指导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食物与营养咨询指导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食物质量安全问题,食物消费需求正在向营养、多样、便捷、安全转变。居民的营养状况不仅反映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而且也是衡量经济、科技、文化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满足人们的食物需求,使居民树立科学的饮食观,注重食物的营养性,保障食物安全,提高城乡居民的身体素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是功在当代利在子孙的伟大事业,是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食物的营养性和安全性将是农业产业和食品工业的发展方向。

天津作为沿海城市,粮食、肉、蛋、奶、水产品、蔬菜、水果等主要食物的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加,食品加工业也有较大发展。目前我市有分布在多领域的专家从事食物与营养科学研究。通过组织我市相关领域专家,同时积极争取国家食物与营养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可以更好地为各级领导和企业提供食物与营养咨询服务。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天津市食物与营养咨询指导委员会,聘请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主任卢良恕院士为顾问,副市长孙海麟担任名誉主任。由市农委崔士光担任主任委员,天津科技大学魏大鹏、市农委王恒智、市科委姚学、市财政局刘克增、市卫生局田惠光、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学环境医学研究所程义勇、天津科技大学曹小红、天津农科院路凯旋、天津农学院程治山等9人为副主任委员,天津食品卫生监督所郑鹏然、天津医科大学王笃圣、天津中医学院傅金如以及农业、食品、营养、卫生、加工等领域的16名专家为成员。咨询指导委员会挂靠在市农委,负责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咨询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天津科技大学,负责咨询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市食物与营养咨询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在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天津市食物与营养重大问题调研,向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咨询建议,加强产业指导,制订本市食物与营养工作计划,宣传普及食物与营养的科学知识,推动居民食物营养结构的改善。

咨询指导委员会近期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对我市食物与营养状况基本情况进行调研,摸清底数,为研究制定全市食物与营养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奠定基础。

(二)根据国家食物与营养发展总体目标,广泛联系和组织有关专家,研究草拟我市食物与营养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建议。

(三)对食物与营养相关产业的发展进行指导。

(四)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广告等现代传播手段,宣传普及有关科学饮食知识,开展社区营养工作,使居民膳食营养合理化;对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进行营养知识培训。

(五)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有关食物与营养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指导并促进我市食物与营养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协作配合,认真组织实施

市食物与营养咨询指导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各行业部门要在市咨询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加强合作,结合本区县和本行业实际,研究制订本区县或本行业食物与营养工作的发展计划,把食物与营养发展目标纳入区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二OO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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