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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俄罗斯古典模范芭蕾舞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5〕1590号
  • 【发布日期】2005-08-24
  • 【生效日期】2005-08-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俄罗斯古典模范芭蕾舞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俄罗斯古典模范芭蕾舞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1590号)




华瀚国际文化发展公司:

你公司瀚演报[2005]2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俄罗斯古典模范芭蕾舞团一行70人,于2005年9月20日至10月15日到北京、上海、江苏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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