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第四批)的公告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深环〔2005〕235号
  • 【发布日期】2005-08-11
  • 【生效日期】2005-08-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第四批)的公告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第四批)的公告

(深环〔2005〕235号)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关于执行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的通告》(深府〔2004〕104号)的规定,现将《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第四批)予以公布。
本批目录包括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跃进汽车集团公司、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汽车制造厂、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牡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红岩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安凯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出产的3838种机动车车型。具体车型可登录深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zvecc.org.cn)查询。

2005年8月11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