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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10件实事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昆明市
  • 【发布文号】昆政办通〔2005〕82号
  • 【发布日期】2005-08-10
  • 【生效日期】2005-08-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昆明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10件实事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10件实事工作的通知

(昆政办通〔2005〕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8月3日至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专委、工作机构负责人,对市政府今年承诺的10件实事落实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及各实事承办单位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10件实事整体落实进展情况良好,做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有的实事已全面完成或基本完成。同时,针对10件实事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市人大常委会也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确保今年的10件实事按期圆满完成,现就进一步做好10件实事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10件实事按期完成

市政府承诺为民办好的10件实事,是一项关系广大人民切身利益、受益面广、群众得实惠的民心工程,抓紧落实10件实事,既是群众普遍关注和迫切需要的大事,也是落实“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实事主办和协办单位,要从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10件实事的落实,确保按期圆满完成。

二、突出重点,抓住难点,有的放矢抓落实

各实事主办和协办单位要对上半年落实10件实事的进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结合市人大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找出当前影响10件实事推进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哪些问题是主观因素造成的,哪些是客观条件制约造成的,哪些工作需要对上加强协调,哪些需要对下督促落实,抓住落实实事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做到一件一策,一项一策。特别是部分实事涉及的少数县区,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实事主办单位要认真研究,及时制定对策,确保10件实事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统筹安排,加大协调,确保资金到位

资金问题是办好10件实事的决定因素。为保证实事不因资金落实滞后而延误,各级政府、各主办单位要统筹安排,加大协调,确保资金按工作进度拨付到位,并做到专款专用。涉及资金配套的实事项目,主办单位要加强协调,争取国家、省级投入的资金或设备尽快到位;市级下拨部分要足额到位;需要县、乡筹集的部分也要督促尽快落实。

四、建立实事进展情况月报告制度

为及时掌握实事进展动态,从8月份起实行10件实事进展情况月报告制度。各实事主办单位务必于每月30日前,将当月的任务进展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存在问题等,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市政府督办室。市政府督办室将根据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切实抓好督促、督办工作。

五、建立奖惩机制

市政府办公厅将对各承办单位完成10件实事的情况进行考核,年终对任务完成好、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任务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各单位可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建立落实10件实事的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基层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基层部门更好地完成实事任务。

二○○五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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