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4年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先进单位的决定
  • 【发布单位】甘肃省
  • 【发布文号】甘政发〔2005〕43号
  • 【发布日期】2005-07-21
  • 【生效日期】2005-07-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甘肃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4年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先进单位的决定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4年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先进单位的决定

(甘政发〔2005〕4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改革抓企业”的重大战略决策,积极实施国有企业改革“376”攻坚计划,有力地推进了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新的成效。为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加快发展,省政府决定,对天水市等4个市和金川集团有限公司等11个企业予以表彰,并给4个市各奖励价值5万元的办公自动化设备。

省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中做出新的贡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开拓创新,克服困难,努力工作,不断开创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局面,为我省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附件: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先进单位名单
天水市
定西市
白银市
兰州市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兰新通信设备集团公司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窑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白银有色金属公司深部铜矿
天水长城精密电表有限公司
天水华天微电子有限公司
兰州矿灯厂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