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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河源市贯彻落实省财政激励政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情况报告的通知
  • 【发布单位】广东省
  • 【发布文号】粤府办〔2005〕59号
  • 【发布日期】2005-07-01
  • 【生效日期】2005-07-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东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河源市贯彻落实省财政激励政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情况报告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河源市贯彻落实省财政激励政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情况报告的通知

(粤府办〔2005〕5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意见,现将省财政厅、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河源市贯彻落实省财政激励政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情况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学习借鉴,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省财政激励政策的工作,加快我省县域经济的发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七月一日


关于河源市贯彻落实省财政激励政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情况报告
省财政厅河源市人民政府
(2005年6月18日)

为充分调动我省各地发展县域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省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于2004年4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财政性措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4〕37号),决定从2004年起,对县域财政建立“确定基数,超增分成,挂钩奖罚,鼓励先进”的激励型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作为欠发达地区的河源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机遇,通过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贯彻实施省财政激励政策,实现了县域经济发展的新突破,走出了一条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新路子,全市开始呈现出县域经济加快发展、财政增收、发展后劲增强的良好势头,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准确把握和积极运用省财政激励政策,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根据新政策的激励方向,河源市把增加财税收入和城乡居民收入作为全市经济工作的重要目标,提出经济增长要“以税为准”,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出台相应的配套激励措施,进一步放大了省财政激励政策的效应,有力地促进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财税收入的较快增长。
(一)正确理解和落实省财政激励政策,理清发展思路,转变理财观念。省财政激励政策出台伊始,河源市委、市政府专门举办了市四套班子领导、县区党政一把手、财税部门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培训班,专题辅导学习和研究省财政激励政策的重大意义、具体内容和落实措施。各县区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学习活动,并在全市以“如何理解和贯彻落实省激励型财政政策”为主题开展大讨论。通过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全市上下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准确领会把握了省激励型财政政策的精神实质和政策要点,进一步增强了加快发展的机遇意识和紧迫感,形成了千方百计破解财税工作难题,积极培植壮大财源,努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增强发展经济的动力。河源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与省财政激励政策配套的考核奖励政策,建立健全了考核、约束、监督、激励和惩罚机制。一是制定出台省财政激励政策的配套奖励措施。主要是按照省奖励额的一定比例配套奖励各县(区)书记、县(区)长,并对市国税局、地税局局长进行奖励。2004年市财政共安排奖金78万元。二是制定一系列与省财政激励政策相配套的考核奖励办法。奖励县区的项目包括县区经济主要指标奖、县区工业工作奖、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奖、经济发展工作先进镇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先进镇奖,等等。2004年市财政共安排对县区的奖励资金569万元(含对县区党政一把手的奖励78万元)。三是各县区根据市的奖励考核制度,结合各自实际也分别制定了考核奖励办法。主要包括乡镇考核奖励、农业龙头企业奖励、班子奖励、招商引资奖励、民企奖励、纳税先进贡献奖励等。2004年各县区安排奖励资金共2454万元。四是合理分配奖励资金。在分配省、市奖励资金方面,各县区都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分配办法,一些县的书记、县长只拿市的奖励,把省奖励资金分配给其他班子成员、县有关部门和乡镇,放大了省财政激励政策的激励效应。
(三)坚持“以税为准”,发挥省财政激励政策的导向作用,做到生财有道。河源市各级领导干部坚决破除畏难和无所作为的思想观念,确立“以税为准”的新型理财观念,对调整发展思路、优化产业结构、夯实财税增长基础发挥了积极作用。
1.大力发展工业,奠定财税增收基础。河源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立市”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把发展工业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重中之重来抓。各县区按照“大税大干”的原则和“建立园区式,低污染,好效益,多税收,带动能力较强,技术含量较高,投入产出规模较大”的要求发展工业。全市工业园区共落户企业337家,其中建成投产173家,合同投资总额162.8亿元,实际到位资金50.5亿元。各级党委、政府把招商引资作为发展工业的突破口,实行招商引资责任制,迅速掀起招商引资新热潮。2004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2.34亿美元,同比增长33.2%。当年全市工业增加值增长37.9%,综合效益指数142.06%,工业利税总额增长96.9%,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45.1%,工业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2.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挖掘新的财税增长点。根据旅游资源丰富的特点,河源市大力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文化为灵魂,以产业带为载体,以提升竞争力为核心,着力抓好旅游经济发展,逐步构建起以万绿湖为核心的生态旅游产业带和以东江流域为重点的文化旅游产业带的“一湖两带”大格局。2004年,全市有16个重要旅游设施项目开工建设或投产;全年共接待游客318.8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5.8%;旅游总收入15.1亿元,增长23.8%。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商贸流通、通信网络等服务业和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升了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也为财税收入带来了新的增长点。
3.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支柱财源。河源市把培育特色经济与调整县域经济结构相结合,依托本地优势资源发展特色经济,使之成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主线。各县区结合各自资源优势培育工业龙头,开发特色产品,重点培育规模较大、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形成当地的支柱产业。如连平县依托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的优势,集中发展铁矿、钨矿深加工产业,大力开展小水电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资源型产业的迅速健康成长。各县区还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植农业龙头企业,通过深加工、精加工,实现农产品增值,努力建设“稳定的种植业、发达的养殖业、先进的加工业、活跃的流通业”的产业化格局。全市现有农业龙头企业99家,带动农户10.2万人,户均增收1990元。
4.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拓宽财源渠道。河源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方针政策,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在发展民营经济上更加放开、放手、放胆,拓宽民营资本投资领域,放宽民营企业经营条件,对民营企业实行政策优惠,积极引导民营经济兴办工业和工业配套企业。2004年全市民营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54.42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36.45%,民营经济已成为县域经济的主体,成为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
(四)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加强税收征管,做到聚财有方。河源市高度重视税收征管工作,特别是省财政激励政策实施以来,更加强调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财税收入为主要考核指标检验经济发展成效,确保财税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相协调,形成经济增长、财税增收的良好局面。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财税工作,经常到财税部门进行调研,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各县区财税部门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断健全税收征管机制,创新管理制度,坚持依法征税,确保税收应收尽收、足额入库。

二、省财政激励政策显成效,县域经济发展见成果
省财政激励政策实施以来,河源市经济发展呈现速度加快、效益提高、结构优化、后劲增强的良好发展态势,县域经济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充分显现了省财政激励政策的激励作用。
(一)经济发展速度加快。2004年,河源市全市生产总值实现173.06亿元,比上年增长17.9%,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十五”计划预期目标,增速创1993年以来最高水平。经济结构调整加快,三大产业结构由上年的30.3∶32.3∶37.4转变为27.3∶38.0∶34.7,实现了第二产业占GDP比重超过三分之一的历史性突破。
(二)财税增长幅度较高。2004年,河源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86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38.2%,收入总额在全省各市排名比上年前进一位。县域经济的发展有力促进了县域财政收入的增长:一是,各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速均超过34%,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和人均财力在全省排名明显进步;二是,各县财政收入综合增长率均在40%以上,其中连平85.01%、龙川59.93%、东源53.96%、和平51.99%、紫金42.21%,分列全省第1、3、4、5、8位;三是,各县都获得省财政激励政策三项奖励,比未实施省财政激励政策前增加补助7851万元,其中:转移支付补助5873万元,“四税”返还奖励1254万元,县级班子奖励724万元,占全省奖励资金总额2.29亿元的三分之一。
(三)发展后劲明显增强。省财政激励政策实施以来,河源市县域经济发展条件明显改善,活力明显增强,为财税收入的稳定和可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从今年1-4月的情况看,河源市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全市生产总值比上年同期增长18.9%,增幅同比提高4.9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2.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3.4%;合同利用外资增长49%。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41.2%,除紫金县外,和平、连平、东源、龙川4县的县财政收入综合增长率继续排在全省前10名,分列全省第1、3、4、5位。
(四)形成心齐实干、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按照省委、省政府发展县域经济的战略部署,河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县域经济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思想统一,认识提高,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形成了全市上下齐心协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机关作风实现大转变,实干兴市、实干兴县的作风得到发扬,干部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干事业、干好事业、干成事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各县区呈现你追我赶、力争上游、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2005年,河源市提出“三个不低于”(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增长率不低于上年、各县区财政综合增长率不低于上年、广大干部群众对社会各项事业的满意度不低于上年)的总要求,并提出到2008年全市生产总值比2003年翻一番、全社会工业总产值翻两番、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三倍的预期目标。河源市脱贫奔康的步伐正在加快。

三、河源市贯彻落实省财政激励政策的几点启示
河源市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激励政策,县域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全省发展县域经济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一)领导重视、决策正确是贯彻落实好省财政激励政策的必要前提。河源市是贯彻落实省财政激励政策成效最显著的市。从2004年全省实施的情况来看,省财政激励政策的实施效果也很明显:全省67个县(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3.9亿元,增长15.73%;67个享受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的县(市、区)中,有47个县(市、区)综合增长率超过18%,占70.1%。同时,县域财政收入增长质量明显提高,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省市共享“四税”收入增长20.65%,快于一般预算收入增长。其中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平均增长率达25.50%,有47个县(市、区)超过全省平均增长率,占这些地区县(市、区)数的71.21%,我省财力增长不平衡的局面有所转变。
全省特别是河源市贯彻落实省财政激励政策取得的成绩,充分证明省委、省政府建立财政激励政策的决策符合广东实际,符合广东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规律,充分证明省财政激励政策在培植财源、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中具有重大促进作用。
(二)观念先行、思路明确是贯彻落实好省财政激励政策的核心所在。思想决定行动。要充分发挥省财政激励政策的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实现新突破,必须清除思想障碍,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转变观念中更新观念,在勇于探索中创新思路。首先,必须破除“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克服畏难情绪,消除对省财政激励政策的怀疑,增强大局意识、机遇意识、实干意识和自我发展的意识;其次,必须牢固树立“大发展小困难,小发展大困难,不发展处处难”的发展理念,坚定发展信念;最后,必须理清发展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县域经济发展全局,千方百计增强自我发展的基础和能力,尽快改变工业小县、财政弱县的状况,真正成为工业大县、财政强县。
(三)机制创新、灵活运用是贯彻落实好省财政激励政策的关键环节。省财政激励政策与原来的政策相比,突出的特点,是明显增强了对发展经济的激励作用,打破了“大锅饭”,改变了过去干多干少、经济发展快慢好坏一个样、转移支付照拿的局面。河源市制定的与省财政激励政策相配套的考核、约束、监督、激励和惩罚机制,调动了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抓发展的积极性。各县区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各种考核奖励制度。实践证明,这些机制制度的创新,措施的完善配套,调动了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积极性,并把各种积极因素整合成强大合力,为经济的稳定、快速、持续发展和财税快速增长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四)真抓实干、工作到位是贯彻落实好省财政激励政策的重要保证。河源市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以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转化为发展经济、做好财税工作的自觉性,转化为发展县域经济的现实行动,坚持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工业,以工业化推动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做到“三化并举”;坚持发挥地方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特色经济,增强县域经济增长活力;坚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县域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正因为如此,河源市才能克服经济基础薄弱的困难,克服制约山区发展的不利因素,积小步为大步,推动县域经济实现新突破,取得新发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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