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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以色列布依特・哈依姆・达利亚特・卡迈尔协会达利亚特――玛霍拉舞蹈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5〕1135号
  • 【发布日期】2005-06-30
  • 【生效日期】2005-06-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以色列布依特・哈依姆・达利亚特・卡迈尔协会达利亚特――玛霍拉舞蹈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以色列布依特・哈依姆・达利亚特・卡迈尔协会达利亚特――玛霍拉舞蹈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1135号)




中国演出管理中心:

你中心演字[2005]1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中心邀请以色列布依特・哈依姆・达利亚特・卡迈尔协会达利亚特――玛霍拉舞蹈团一行51人,于2005年7月下旬至8月到北京、海南、湖南、河南、内蒙古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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