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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整规综合办公室关于2005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5]98号
  • 【发布日期】2005-05-25
  • 【生效日期】2005-05-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整规综合办公室关于2005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整规综合办公室关于2005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05]9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省整规综合办公室《关于2005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2005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
省整规综合办公室


2005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的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坚持“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有机结合原则,坚持围绕发展抓整规、抓好整规促发展的方针,继续围绕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以及影响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方针,坚持整顿和规范并重,打击与建设并重,以疏导为主,辅以严打,在严厉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逐步把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以建设为主,着重探索长效监管机制,推进立法和执法机制建设,推进行业协会行业自律机制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重点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社会监督体系建设。要加强各级整规队伍建设,加强整规宣传、规划和督查,完善部门协调机制,落实整规工作责任制,构筑有效工作平台,主动融入,协同作战,整合资源,务求实效,推进整规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市场经济秩序的有效规范,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针对重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005年重点抓好国务院确定的食品与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商业欺诈(含医疗服务市场)三大专项以及我省确定的农资、建材市场、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同时抓好国务院部署的互联网、出租车、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价格秩序等社会热点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按国务院今年整规工作要点和省整规“十五”计划的要求抓好其它各类专项的经常性整治工作。

(一)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暨食品专项整治。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继续围绕“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的主要食品污染开展全面治理,抓好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整治,推进食品安全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标准与认证体系、检测与预警体系、法制保障体系和信用体系等六大体系建设;把整治与建设、打劣与扶优结合起来,促进食品产业的发展;将监管工作重心下移,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加大治理力度,加快建设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监管网和群众监督网。牵头单位省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会议。

(二)药品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活动,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全面清查注册医疗器械产品,坚决清理取缔虚构医疗功能的非医疗器械产品,开展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专项检查;打击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挂靠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非法回收药品、非法邮购药品、非法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兽用药用作人用药、过期失效药品、将过期失效药品改换批号的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制售假劣药品,以及生产、经营、使用无注册证的一次性输液器(针)、输血器、注射器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县以上医疗单位使用假劣药品及诊所不凭处方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中药材市场,开展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专项整治;继续以整治农村药品市场为重点,加大边远山区及与周边省份接壤地区药品的监管力度,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建设。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延续到今年年底。继续按照《福建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为重点内容,以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和商品批发市场、定牌加工、印刷复制为重点环节,以假冒商标、侵权盗版比较集中及国际影响较大的地方为重点地区,以知识产权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继续重点打击食品、药品商标违法案件以及制售假冒驰名商标商品、非法印制驰名商标标识,制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专利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完成设区市和部分县(市)政府部门办公软件正版化工作。牵头单位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严厉打击商业欺诈。总牵头省整规综合办。一是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牵头单位省工商局。重点整治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以及美容服务、医疗服务的违法广告;整治以新闻报道方式误导公众的违法广告行为;整治网站、声讯服务台等传媒宣传色情、封建迷信等不良内容文化广告,严禁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广告和不实信息;加强对广告行业的管理,健全广告监管制度。二是打击非法传销,牵头单位省工商局。重点打击“拉人头”式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三是打击内贸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重点整治商业企业不规范促销、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效应、骗取加盟费的行为;打击服务业违规经营行为。四是打击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各类商业欺诈行为,牵头单位省外经贸厅。加强对外贸经营、经济合作活动的监管,查处发布虚假信息,欺骗劳务人员、施工单位和投资者的行为和无资质、超范围经营行为;强化对境外就业中服务机构的管理,查处建筑企业境外承包工程中的欺诈行为和违反外汇、海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整治医疗服务市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和出租、外包科室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非法性病诊疗机构,规范性病诊疗活动;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严厉打击发布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和制售、邮寄假药、劣药的行为;探索建立并完善打击非法行医的综合治理和长效监管机制。牵头单位省卫生厅。

(六)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抓住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季节,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和兽药(包括兽用生物制品特别是禽流感疫苗)违法行为,继续推进毒鼠强专项整治。牵头单位省农业厅。

(七)建材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生产、销售劣质建筑用钢材(主要是地条钢建筑用材)、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主要是人造板)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问题突出的小型、个体生产、销售、租赁企业和施工企业,辐射面广、管理混乱、经销假冒伪劣建材问题突出的建材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的交界处或城市新建小区周边自发形成的装饰装修材料市场等管理比较薄弱的地区。牵头单位省质监局。

(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取缔、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厂、经营网点,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状况继续好转。工作重点主要包括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与渔业生产、民爆器材与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电力设施、特种设备和学校等安全整治。牵头单位省安监局。

(九)互联网市场专项整治。整顿擅自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经营性网站、未备案的非经营性网站,建立网站信息数据库;坚决打击、关闭淫秽色情网站,建立我省色情网站“黑名单”并重点、动态监控,防止淫秽色情网站的反弹;坚决打击网络赌博违法行为,深入整治网吧市场,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切断黑网吧的接入服务。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十)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严格规范各项收费,减轻负担;严厉打击各类车辆非法运营,净化运输市场;加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牵头单位省交通厅。

(十一)房地产和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规范最低价中标法,遏制盲目压价、不合理低价中标势头的蔓延;加强对预算价编制和审核内容等备案材料的合法性审查,依法查处招投标领域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项目中标后的监管,重点是低价中标、现场管理混乱、质量安全隐患多等项目;继续清理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以清欠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深化集中处理城市房屋拆迁中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专项整治,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行为;推广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动态监管系统,加强行业自律,严肃查处无资质开发、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商品房以及合同欺诈、虚假广告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房地产中介市场规则,查处中介机构无资质或未经备案、从业人员无资格、发布虚假信息、房地产价格评估严重失实等行为;加强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的作用,强化信用监管。牵头单位省建设厅。

(十二)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清理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重点清理和规范采矿许可证的确认、延续、变更、转让行为;打击非法勘查采矿活动,重点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持勘查许可证非法采矿和跑马圈地、圈而不采等行为,关闭“禁采区”内采矿活动以及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破坏浪费资源、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企业;严肃查处破坏矿产资源案件。煤矿资源开发整治是今年矿产资源开发专项整治的重点。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十三)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加强药品、涉农、医疗、教育、房地产、交通、中介及经营服务性收费的价格规范管理;加强粮食、煤、电、油、运市场价格巡查,开展涉农价费、教育收费、医疗价格检查,组织供水价格、环保收费、建设系统收费专项检查,对技术监督收费、民政及殡葬收费开展试点检查。牵头单位省物价局。

(十四)继续搞好其它各个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点打击食品、农机及其配件、汽车配件、建材、卷烟和贩卖私盐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进一步打击走私贩私行为,持续保持打私高压态势;加强税收监管,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和偷逃骗税行为;加强金融监管,取缔地下钱庄和变相期货市场,打击洗钱行为;认真做好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工作;开展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专项整治(牵头单位省信息产业厅);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文化市场治理整顿,以及按省整规“十五”计划要求的其它各类专项的经常性整治工作。省级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按照省政府的既定部署和各部门法定职责展开工作。

二、巩固平台,合力操作,协同作战

一要加强整规工作领导,落实整规工作责任制。整规工作要坚持“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基本格局,坚持“围绕市场、注重机制,构筑平台、各方切入,强化责任、抓好基础,循序渐进、合力推进”的基本思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要把整规工作摆上领导班子议事日程,经常研究部署,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个专项整治的牵头单位要大胆负责,主动协调,参与单位要合力操作,协同作战,分头去办,有分有合,整出效果;各部门都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主动性,主动融入整规工作。要进一步整合整规工作的人力、执法、装备、检测等资源,从上到下形成一个能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完整的整规体系网络;各专项整治都要完善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量化工作标准,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二要加强整规工作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取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切实纠正以罚代刑的问题,严厉打击经济犯罪。

三要加强整规工作的督查。各级政府督查部门、整规办、监察机关和行政执法主管机关,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整规工作行政督查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整规工作的行政督查,进行必要的责任追究,促进整规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整规大要案特别是省挂牌案件的督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

三、着力治本,建立规范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

一要加快整规工作法规制度建设。对整规工作急需的地方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标准,各级各部门要加快调研起草,按照法定程序争取尽快出台,使整规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对不适应形势需要的原有地方规章制度,也要做好修订和废止工作。

二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和省级单位任务分解表,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坚持宣传教育与法规制度相结合,加快我省公共信用体系和企业及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逐步建立信用征信、评价、担保、调查咨询服务机构,逐步健全政府监管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中介机构市场化运作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省经贸委要牵头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组建统一的企业征信机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开展行业和企业诚信建设试点。省工商局要牵头加快建立和健全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

三要加快行业协会建设。行业协会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中介组织,具有协调市场主体利益、提高市场配置效率和加强行业内部自律的功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途径。要把行业协会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重要抓手和平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协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协会工作的指导,优先在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地区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组织,并逐步推广。通过行业协会这一平台,把分散的企业和个人联系起来,以协会带动会员,形成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相互监督、荣辱与共的自律监督机制。

四要加快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建设和完善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是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建设现代流通网络,从经营网络上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流通领域;理顺职能,明确职责,继续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工作,扩大综合执法试点,加强执法联动,扩大地区和部门之间的执法协作,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监管执法体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拓宽信息渠道,构筑有效的群众监督网,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运用“数字福建”项目成果,全面推进电子信息监管网络建设,实现信息共享,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有效地强化市场监督管理。

四、加强规划和宣传教育,夯实整规工作基础

一要提高整规工作的规划性。围绕整规工作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全国整规办的部署,围绕我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总体规划,编制《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规划(2005年-2007年)》,并按照规划,结合实际制订年度工作方案,有条不紊地推进整治工作。

二要提高整规宣传的有效性。采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广泛宣传整规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成果。以正面宣传为主,重点宣传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宣传整规为我省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对典型案件适度曝光,及时报道查处情况,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重点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春季宣传行动和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各专项整治开展相关的专项宣传活动。

三要提高整规队伍的积极性。各市、县在政府机构改革中要加强各级整规办建设,列入同级经贸部门“三定”方案,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做到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场所的四落实。各级整规队伍要认真组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巩固教育成效,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加强整规业务学习,提高整规工作队伍自身的素质,提高整规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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