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商务部
- 【发布文号】商建字[2005]20号
- 【发布日期】2005-04-06
- 【生效日期】2005-04-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商建字[2005]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信息是做好报废汽车管理工作特别是老旧汽车更新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基础。《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二手车、报废汽车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商建字[2004]4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于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信息报送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协会汇总后报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通知》下发后,大部分汽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能认真执行,但也有一些企业不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有的甚至一直未报送信息,影响了有关工作的开展。
为保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各项管理工作,特别是保证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务必督促汽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及时准确向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报送信息,并同时报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我们将根据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提供的全国和分省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上年度信息统计汇总情况,安排各省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计划。希望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避免因未报送或未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影响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
商务部办公厅
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