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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13号
  •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13号
  • 【发布日期】2005-03-29
  • 【生效日期】2005-03-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13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13号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九十一批)




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471号)、《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经审查批准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原农用运输车)生产企业及产品、获得摩托车生产准入的企业(第九十一批)予以发布。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九十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九十一批)
一、 汽车生产企业
二、 民用改装车企业
三、 汽车起重机生产企业
四、 外廓尺寸超限及特殊用途车辆生产企业
五、 摩托车生产企业
六、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原农用运输车)生产企业 低速货车(原四轮农用运输车)
七、 恢复撤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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