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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等八项行业标准的通知
  •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3-24
  • 【生效日期】2005-03-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等八项行业标准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等八项行业标准的通知




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

《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等八项行业标准,经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的编号和名称

JR/T0016-2004 期货交易数据交换协议

JR/T0017-2004 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

JR/T0018-2004 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数据交换协议

JR/T0019-2004 银证业务数据交换消息体结构和设计规则

JR/T0020-2004 上市公司分类与代码

JR/T0021-2004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

JR/T0022-2004 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

JR/T0023-2004 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范

二、上述标准自发布之日生效。

三、上述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四、有关标准的技术文本,可从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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