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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34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3-04
  • 【生效日期】2005-03-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34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34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决定对上海烹美馨调味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8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撤回并注销(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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