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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08号
  • 【发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 【发布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08号
  • 【发布日期】2005-02-28
  • 【生效日期】2005-02-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08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08号

批准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专利代办处




为了方便广大专利申请人、代理人及社会公众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专利代办处。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专利代办处自2005年4月6日起开始受理专利申请及办理其他有关专利事务。现将该代办处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收费开户银行、户名、帐号公告如下:

单 位: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专利代办处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华莹路380号

邮政编码:401147

电 话:(023)67900002

传 真:(023)6791893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江北支行加州分理处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专利代办处

帐 号:23309026403711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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