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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4年度造林绿化先进市县的通报
  • 【发布单位】海南省
  • 【发布文号】琼府〔2005〕9号
  • 【发布日期】2005-02-07
  • 【生效日期】2005-02-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4年度造林绿化先进市县的通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4年度造林绿化先进市县的通报

(琼府〔2005〕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在2004年造林绿化工作中,各市、县政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造林绿化任务,为改善我省生态环境,加快生态省建设作出了贡献。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省政府决定对在2004年度造林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市、县给予表彰。

一等奖:文昌市 海口市 屯昌县?

二等奖:定安县 白沙黎族自治县 东方市?

三等奖:五指山市 儋州市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昌江黎族自治县

希望受表彰的市、县再接再厉,在造林绿化事业中创造出更加突出的成绩。其他市、县要以受表彰的市、县为榜样,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抓好造林绿化工作,为生态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五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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