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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3号
  •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3号
  • 【发布日期】2005-01-26
  • 【生效日期】2005-01-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3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3号

2004年农药核准企业名单(第二批)




经审核,现将2004年第二批农药核准企业及品种公布如下:

一、批准河北安霖制药有限公司等19户企业增加生产指定的农药品种。

二、本次核准有效期为3年。通过核准的企业要在有效期内按核准内容办理有关使用登记、生产批准证书等手续。凡擅自扩大与变更核准内容,在有效期内未办理使用登记、生产批准证书等手续的企业,通过核准的资格自动失效。

三、本次核准未通过的企业申请材料,不再作为下一次申请核准的依据。

附件:2004年农药核准企业名单(第二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4年农药核准企业名单(第二批)

 

省份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内容

河北

1

河北安霖制药有限公司

100吨/年甲基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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