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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交通部办公厅关于210国道文明样板路建设检查验收情况的通报
  • 【发布单位】交通部
  • 【发布文号】厅公路字[2004]499号
  • 【发布日期】2004-12-15
  • 【生效日期】2004-12-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交通部办公厅关于210国道文明样板路建设检查验收情况的通报

交通部办公厅关于210国道文明样板路建设检查验收情况的通报

(厅公路字[2004]4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

210国道文明样板路创建工作于今年9月底全面完成,10月17日至26日,部组织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创建工作基本情况

210国道北起内蒙古包头,南至广西南宁,全长3018公里。途经内蒙古、陕西、四川、重庆、贵州、广西六省(自治区、直辖市),是我国西部地区重要的省际通道,对促进西部省份之间的经济交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创建任务明确后,沿线六省(自治区、直辖市)积极行动,认真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创建活动。全线共改造公路838公里,整修路面723公里,清理违章建筑和马路市场2800余处,全线技术等级全部达到了三级以上。全线同步实施了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新设护栏343公里,增设标志、示警桩8万余块(个)。通过沿线六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积极工作,210国道的路况质量、综合服务能力、安全水平明显改善,畅、洁、绿、美的通行环境基本形成,保安全、促管理、树形象的创建理念深入人心,沿线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二、取得的成效及检查结果

从检查验收的情况看,210国道创建活动起到了“建一条文明路,带动一方经济发展,树立一个良好形象,促进整个区域的养护工作”的示范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

一是行车安全性大幅提升。创建工作中同步开展的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有效提高了公路行车安全性,明显提升了公路服务质量,工程的社会经济效益已经开始显现,得到了沿线各级政府以及广大司乘人员的高度评价和普遍欢迎。陕西省西乡至太白洞大桥31公里路段2001-2003年发生交通事故57起,死亡27人,伤54人,但自今年5月份完成安保工程后事故率下降90%,没有发生一起伤亡事故;平河梁段自今年4月份实施“安保工程”以来,交通事故率下降80%。重庆市的安保工程启动较早,自年初以来,已经直接避免6起重大交通事故,全线尚未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次数、死伤人数等主要指标均同比下降约90%。贵州省交通部门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针对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制定了针对性的处治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服务意识显著增强。各地在创建文明样板路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提升行业服务理念,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陕西省通过启动路况信息服务系统、开办公路信息网站及24小时路况查询热线、设立大型指路标志和可变情报板、散发服务手册、开展万人问卷调查、沿线设置卫生服务区、成立公路水毁服务小分队等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三是路况质量明显提高。创建前,大部分路段严重超期服役,不堪重压,路面破损、桥涵损害严重,道路等级较低。创建以来,各地在采取工程改造措施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日常养护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了新建、改建、改造、大中修和小修保养,目前210国道全线有高速公路153.9公里,一级公路111.1公里,二级公路1573.8公里,三级及城管公路1179.2公里,全线平均好路率达90%以上,路基坚实稳定,路面平整干净,明显的公路病害基本消除。全线路况质量大大提高,通行能力明显增强,有效提高了运输效率。

四是路域环境全面改善。沿线各地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加大了路政管理力度,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公路建筑红线得到有效控制,多年难以治理的马路市场、非法标志以及穿城路段的“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公路绿化、美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公路通行环境焕然一新。

经检查组评定,210国道达到验收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达标次序为:陕西省96.44 分,贵州省92.95 分,广西自治区90.6 分,内蒙古自治区 87.48分,重庆市86.49 分。四川省因遭受特大洪灾袭击,达州市境内150公里路段水毁严重,创建成果严重受损,检查组决定不进行综合评分。

三、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

(一)收费公路管理有待加强。检查中发现,部分收费公路的养护投入不足,路况质量较差,养护管理工作距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对此,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以贯彻执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为契机,加大依法管理的力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收费公路的服务水平。

(二)实施“安保工程”的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安保工程”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一项有着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民心工程”。从检查验收的情况看,各地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工程达到了预期效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各地对“安全、经济、环保、有效”的实施原则理解不够深入,仍然存在“安保工程就是增设防撞护栏”的片面观念,部分路段处治措施缺乏针对性,在今后的实施工作中,各地应进一步加强技术培训工作,深入研究、充分理解“安保工程”的内涵,注重采用综合处治措施,不断提高安保工程的实施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创建成果巩固工作。210国道文明样板路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获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但是,必须清醒的看到,受各种因素影响,创建成果的巩固难度很大。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继续依靠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研究建立巩固成果的长效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爱路护路意识,为文明样板路建设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
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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